韩刚获刑一年
成基金业“老鼠仓”领刑第一人
(上接1版)而道德风险起于基金经理的道德修养,因道德修养不够而从事违规交易的行为,无疑将基金经理引向了违法境地。对于此类风险,基金持有人最为深恶痛绝,亦最可能动摇行业信赖基础,同时也难以控制。
事实上,监管部门早已对此类现象给予了足够重视。
早在2009年7月,深圳证监局曾下发《关于告诫证券、期货、基金从业人员进一步增强守法观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警示从业人员,《通知》列举了中国证监会查处的一系列违法违规案件,要求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及其全体从业人员要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加强自我约束,以已被查处的案例为戒,深刻认识从业人员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坚决防止利益输送行为和背信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形象。同年8月,深圳证监局在辖区开展了针对基金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行为的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韩刚、涂强、刘海等三名基金经理涉嫌违法行为,并进行了立案稽查。2010年7月,中国证监会对涂强、刘海作出了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还采取了市场禁入措施,而韩刚则因情节严重被移送公安机关,最终获刑。
惩教结合 综合治理
鉴于以上三名基金经理已依法受到严惩,深圳证监局再次告诫全体基金从业人员,应引以为戒,严防危害基金财产安全的道德风险,落实尚福林关于“三条底线”的指示精神。
近几年,监管部门在打击从业人员“老鼠仓”方面采取了“惩教结合、综合治理”的思路。“惩教结合”,一方面通过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使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教育广大从业人员引以为戒,汲取教训,诚信守法,勤勉尽责,切勿重蹈覆辙。“综合治理”,体现在不仅多次下发通知,劝导从业人员提高认识,诚信为本;而且从源头入手,要求各基金公司切实负起内控管理职责,组织学习、建章立制,以从源头上减少从业人员违法行为的可能性,维护行业的良好声誉和公信力,打造一支守法、专业、勤勉的从业队伍,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更多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