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1-02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05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045 |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11年5月27日 |
● 除权(除息)日:2011年5月30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6月3日 |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11年5月18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1年5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0年度
(二)发放范围:
公司以2010年末总股本563,153,634股为基数发放红利。
(三)本次分配以563,153,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共计派发股利28,157,681.7元。
三、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11年5月27日 |
(二) 除权(除息)日:2011年5月30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6月3日 |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5月27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邮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二)除上述股东外,其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三)根据国家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1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后,实际每股发放红利0.045元。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现金红利,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
(五)机构投资者(不含QFII)及法人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元。
(六)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93
联系电话:010-88158416、010-88157181
联系传真:010-88140589
联 系 人:李秀明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