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
参股公司进入司法管理
参股公司进入司法管理
2011-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翟敏 ○编辑 裘海亮
⊙记者 翟敏 ○编辑 裘海亮
国投中鲁今日公告,此前拟进行重组的子公司新湖滨近日正式进入司法管理。
公告显示,2011年5月23日,国投中鲁收到新湖滨发来的新加坡高等法庭庭令,获知新加坡高等法庭已正式批准新湖滨进入司法管理,新加坡石林咨询有限公司的Chee Yoh Chuang先生和Lim Lee Meng先生被任命为新湖滨的司法管理者。
根据新加坡《公司法》规定,由法院作出的司法管理庭令有效期为180天,司法管理庭令有效期内,该公司董事的管理权力有效中止,董事的所有权力和职责由司法管理人行使;不得针对该公司展开民事程序,除非获得法院或司法管理人同意;债权人不能执行该公司的任何资产。
去年11月4日,国投中鲁曾公告称,其参股公司新湖滨因无法偿还债务拟进行债务重组,于2010年11月1日向新加坡高等法庭申请交司法管理,2010年11月2日,新加坡高等法庭任命了临时司法管理者。国投中鲁持有新湖滨24.57%股份,收购总价款为882万新加坡元(折合人民币4208.70万元);公司表示,如果该公司被清算,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投资减值准备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