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太阳大股东持股“连轴”质押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邱江
在第一期信托计划到期后,红太阳的大股东急忙又将近4000万股质押,开始第二期融资。相较前一次,此次信托在保证金缴纳的时效规定上更为严格,而其预期收益率也由前一期的6.5%上升为7%至9%。
根据红太阳集团股票收益权第二期信托计划,此次融资规模总计为2亿元,投资门槛100万,华融信托以信托资金受让红太阳集团所持的3994.75万股红太阳流通股的收益权,到期后由红太阳集团回购。
红太阳集团总计持有红太阳7989.5万股,约占总股本的28.51%。此前,红太阳集团在2009年通过华融信托发布过一次红太阳股票信托计划,将所持3994.75万股予以质押,占总股本的14.25%。该计划为期2年,在2011年5月初到期。与此对应的是,2011年5月11日,红太阳集团将原本质押给华融信托的3994.75万股流通股解除质押。几天之后,即5月17日,红太阳集团将上述解除质押的股权再次办理了质押登记,华融信托同期推出第二期融资计划。
对比前一次信托融资,红太阳集团此次股权质押的成本更高。前次信托产品预期年收益率为6.5%,而此次按照投入额分为7%、8%、9%三档,最低收益率在7%以上。
同时,在风险控制方面,此次融资对保证金的缴纳时效要求也更为明确。前次信托发行时,以红太阳2009年10月22日的均价14.22元计算,质押率为35.21%;同时规定的股票风险警戒线为9.09元/股,即当上市公司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低于风险警戒线时,红太阳集团应向受托人补充红太阳股票、其持有的其他A股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担保,或划付保证金。
而在第二期计划中,以2011年5月12日红太阳60日收盘均价15.47元/股计算,质押股票价值达61799万元,质押率为32.4%;质押股票设定的价格风险警戒线为8.27元/股,明确收盘价连续3个交易日均低于风险警戒线的情况下,红太阳集团需在第4个交易日补充现金保证金,或提供华融信托认可的其他担保。
由此可见,在风险控制上,第二期计划提出了更明确的时间要求,尽管警戒股价向下调整,但规定仅3个交易日出现上述情况就应当追加担保。整体来看,在信贷收缩情况下,企业融资成本升高,同时各方对风险控制的要求也有所提高,融资难度正在加大。
红太阳集团此次融资还提供了多重担保。除上述股权质押外,持有红太阳集团49%股权的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杨寿海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