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二局 编号:临2011-010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0.11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1.1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9元
●股权登记日: 2011年5月27日
●除息日: 2011年5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6月 3日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1年4月7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4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0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1年5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股本总数1,459,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0.11元(含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0.099元,即每10股派发现金1.1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0.99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0,512,000元。
4.扣税情况
(1)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派发现金红利的税率为每股派现金额的10%,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9元。
(2)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简称《通知》)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99元;如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如存在除前述QFII以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其含义同《企业所得税法》),建议参考《企业所得税法》第39条的规定,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对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居民企业含义的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1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2011年5月27日
2.除息日: 2011年5月30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6月3日
四、分配对象
截止2011年5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1.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铁路局、西南交通大学4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 除上述4家股东以外的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股东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1.咨询电话:028-86444890
咨询传真:028-87670263
2.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0号中铁二局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31
七、备查文件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