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国恒铁路 公告编号:2011-023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现将对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说明如下:
一、对会计差错事项的说明:
经检查发现,本公司在编制2010年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部分股份公司内部现金流量未予合并抵消,部分代付款业务合并时未按业务性质进行列报调整,导致合并现金流量表中部分项目列报金额有误,主要会计差错事项及更正情况如下:
1、2010年度,江西通恒实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之间的内部现金流量14,700万元未予合并抵消,形成当期会计差错;对该项会计差错,应同步调减“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700万元;
2、2010年度,本公司代子公司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预付货款20,000万元,本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按规定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列报,但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未将该项支出调整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列报,形成当期会计差错;对该项会计差错,应调增“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000万元、调减“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万元。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上述会计差错,对本公司201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不产生影响,对2010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部分项目及财务报表附注产生的影响如下:
(一)合并现金流量表更正情况
项目 | 行次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 | 2,334,305,593.63 | 2,334,305,593.6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 | 1,194,190,760.76 | -147,000,000.00 | 1,047,190,760.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 | 3,528,496,354.39 | -147,000,000.00 | 3,381,496,354.3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 | 2,388,741,548.42 | 200,000,000.00 | 2,588,741,548.4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 | 13,567,493.59 | 13,567,493.5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 | 14,862,187.05 | 14,862,187.05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 | 1,493,821,503.83 | -347,000,000.00 | 1,146,821,503.8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 | 3,910,992,732.89 | -147,000,000.00 | 3,763,992,732.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 | -382,496,378.50 | 0.00 | -382,496,378.50 |
(二)财务报表附注更正情况
本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附注五 36、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更正情况如下: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收到其他单位往来款 | 1,189,709,624.39 | -147,000,000.00 | 1,042,709,624.39 |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 814,470.37 | 0.00 | 814,470.37 |
营业外收入 | 3,666,666.00 | 0.00 | 3,666,666.00 |
合计 | 1,194,190,760.76 | -147,000,000.00 | 1,047,190,760.76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支付其他单位往来款 | 1,481,066,365.77 | -347,000,000.00 | 1,134,066,365.77 |
销售费用 | 511,741.05 | 511,741.05 | |
管理费用 | 9,990,977.49 | 9,990,977.49 | |
财务费用(手续费) | 1,676,582.59 | 1,676,582.59 | |
营业外支出 | 575,836.93 | 575,836.93 | |
合计 | 1,493,821,503.83 | -347,000,000.00 | 1,146,821,503.83 |
三、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差错事项的专项审核情况:
公司聘请的2010年度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中磊审核字(2011)字第0026号《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核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为:本次公司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恰当地进行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已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