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1年5月26日起,中银国际证券和国信证券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网上现金发行代码:510273,以下简称“本基金”)。
中银国际证券和国信证券自2011年5月26日起至2011年6月10日代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自2011年6月8日起至2011年6月10日代理本基金的网下股票发售。同时,中银国际证券和国信证券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因此将于2011年6月8日起至2011年6月10日代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发售。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一、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