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1-011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假《上海证券报》B123版向全体股东书面发出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1-010),并于2011年5月24日在上海市岳阳路1号上海教育会堂四楼讲演厅召开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6名,代表股份655,717,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剑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会议。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股数为655,717,362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55,704,1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99.9980%;
反对3,5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0.0005%;
弃权9,6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0.0015%。
二、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股数为655,717,362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55,704,1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99.9980%;
反对3,5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0.0005%;
弃权9,6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0.0015%。
三、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股数为655,717,362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55,704,1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99.9980%;
反对3,5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0.0005%;
弃权9,6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0.0015%。
四、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待2011年上半年子公司将2010年度未分配利润分配至母公司后,以2010年末总股本1,044,887,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2,244,392.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股数为655,717,362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55,701,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99.9975%;
反对3,5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0.0005%;
弃权12,7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0.002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和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回避表决。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股数为90,697,291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90,680,95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99.9820%;
反对3,55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0.0039%;
弃权12,777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0.0141%。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股数为655,717,362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55,704,1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99.9980%;
反对3,5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0.0005%;
弃权9,6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0.0015%。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1、选举陈剑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累积同意655,705,356票。
2、选举吴晓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累积同意655,705,357票。
3、选举寿光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累积同意655,705,358票。
4、选举王力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累积同意655,705,358票。
5、选举黄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累积同意655,705,359票。
6、选举诸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累积同意655,707,286票。
7、选举沈国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累积同意655,705,356票。
8、选举孙永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累积同意655,705,357票。
9、选举刘熀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累积同意655,706,324票。
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
1、选举哈九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同第六届监事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累积同意655,705,356票。
2、选举耿莉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同第六届监事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累积同意655,706,002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薪酬标准为:公司董事总裁基本薪酬50万元/年(税前),绩效薪酬标准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董事副总裁基本薪酬40万元/年(税前),绩效薪酬标准授权董事会确定;独立董事工作津贴为6万元/年(税后)。另,公司非职工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股数为655,717,362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55,701,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99.9975%;
反对6,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0.0010%;
弃权9,6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的0.0015%。
公司聘请的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宋正奇律师和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备查文件:
1、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1-012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规定经民主程序推选王高潮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王高潮,男,1956年1月生,澳门国际公开大学毕业,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1974年参加工作,曾任职杨浦区新华书店副经理、经理、党支部书记,上海新华发行集团书刊音像事业部副总经理、新华连锁事业部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1-013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24日在汉口路266号9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推选陈剑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推选吴晓晖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均同第六届董事会。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结合考虑第六届董事的工作经验和业务专长,选举并产生如下四个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包括:陈剑峰先生、吴晓晖先生、王力为先生、诸巍先生、刘熀松先生,陈剑峰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王力为先生任组长。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包括:孙永平先生、刘熀松先生、寿光武先生,孙永平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包括:沈国权先生、陈剑峰先生、王力为先生、孙永平先生、刘熀松先生,沈国权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包括:刘熀松先生、孙永平先生、黄琼先生,刘熀松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王力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李萍女士、王建才先生和刘航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其中李萍女士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均同第六届董事会。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王左国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徐峥嵘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公司副总裁的基本年薪为40万元(税前),董事会秘书的基本年薪为30万元(税前),绩效年薪标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投资1,800万元人民币,获得普通合伙人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5%的股权;并向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一期)投资2亿元人民币,成为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一期)的有限合伙人。以上投资在政府相关机构审批通过后实施。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王力为,男,1979年7月生,中共党员,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复旦大学历史学专业本科毕业,法国马赛高等商学院MBA(投资与金融方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职《新闻晨报》编辑、记者、部门负责人,上海解放教育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学生英文报》主编,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事业发展部主任,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李萍,女,1965年10月生,山西太原人,山西财经学院毕业,高级会计师,IFA国际财务会计师,RFP注册财务策划师,新加坡南洋管理学院EMBA。曾任职国营新华包装制品厂生产主任、会计科长,法国高氏劳瑞(广州)涂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州金龙兆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三维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上海嘉利生化集团财务总监、上海嘉利泰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代理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王建才,男,1960年1月生,硕士,曾任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刘航,男,1969年12月生,上海人,中共党员,澳大利亚南十字星MBA。曾任职上海浦东美术广告公司广告部经理兼媒介部经理,上海新大陆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户外总监,上海东外滩逸飞文化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陆家嘴装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上海陆家嘴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陆家嘴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总监,上海陆家嘴东外滩花园经营中心副总经理,上海白玉兰婚典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东海文化影视娱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杨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王左国,男,1972年7月生,复旦大学运筹学专业本科毕业。曾任职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职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徐峥嵘,男,1978年6月生,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现任职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1-014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24日在汉口路266号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监事长的议案
同意推选哈九如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同本届监事会。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哈九如,男,1953年3月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69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黑龙江省嫩江农场,上海新华书店卢湾区店,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市场管理处处长、局长助理、助理巡视员,中国科技图书公司总经理,上海市新华书店总经理,上海书城总经理,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监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