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明制药 公告编号:临2011-14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并于2011年5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何勤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回购股份授予明细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完成回购股份合计270,513股,根据《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将回购股份按比例授予股权激励对象,具体如下: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额的比例(%) | 实际授予股份数(单位: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何勤 | 董事长 | 40.00% | 108,205 | 0.0344% |
袁平东 | 总裁 | 20.00% | 54,103 | 0.0172% |
徐朝能 | 副总裁 兼董事会秘书 | 15.00% | 40,577 | 0.0129% |
董少瑜 | 副总裁 | 15.00% | 40,577 | 0.0129% |
熊建民 | 党委书记 | 10.00% | 27,051 | 0.0086% |
合计 | 100.00% | 270,513 | 0.0861% |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涉及何勤董事长个人,本人回避表决。
2、审议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管理办法修改的议案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管理办法》于2010年9月13日由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根据实际执行情况,为准确计量公司的成本费用,将第十五条2.3款修改为:
第十五条2.3 款:“专务部门根据董事会确认的价格,在实施正式回购前二个工作日预通知:公司财务部和激励对象可分别缴纳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关于购股基金调整的相关规定需补提金额的110%;
(说明:公司财务部和激励对象分别按补提金额多缴纳的10%,可作为实际实施回购日,回购价格与授予价格小幅市场价格差异(或有)的补充备用金,待完成以非交易性过户至满足个人绩效考核合格的激励对象后,分别按余额的50%返还公司冲减当期管理费用和激励对象。)
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涉及何勤董事长个人,本人回避表决。
3、审议关于《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明制药 编号:临2011-15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公司六届八次监事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并于2011年5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屠国良监事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对股权激励对象权益授予的议案
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对权益授予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程序及权益授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2、本次权益授予对象获授权益数量符合2010年9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的《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股份回购及权益授予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