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提示租赁业防范流动性风险
2011-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周鹏峰)
作为缓解企业资本困境渠道之一的金融租赁行业,自身也面临着融资的烦恼。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昨日在第二届中国金融租赁高峰论坛上表示,目前金融租赁公司不能吸收社会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同业拆借、银行借款等批发型融资,稳定性较差,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较弱。
为此,金融租赁公司需要合理平衡盈利性和流动性的关系,按照审慎原则,充分识别、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流动性风险,在传统头寸管理的基础上,重视期限错配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加强资产负债的组合管理,确保公司业务的平稳开展。
据民生金融租赁常务副总裁王蓉介绍,国内的租赁公司融资渠道一般都非常单一,主要靠银行借款,这一比例可能高达80%甚至90%以上。“当货币政策转向稳健,其稳定性就会受到很大影响。”与此同时,租赁公司资产负债期限的不匹配也会严重地影响行业长远的发展。对此,王蓉建议应该放开租赁公司境外融资渠道,同时加大力度并快速推动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并希望保险、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租赁行业。她认为,这不仅能优化租赁公司的负债结构,也可降低其融资成本。
(周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