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09年湖南省政府债券、2009年福建省政府债券
及200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及200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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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湖南省政府债券、2009年福建省政府债券及200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将于 2011年6月9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湖南省政府债券证券代码为“109027”,证券简称为“湖南0901”;2009年福建省政府债券证券代码为“109028”,证券简称为“福建0901”;200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证券代码为“109029”,证券简称为“宁夏0901”。上述债券均是2009年6月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70%,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0元。
二、本所从2011年5月31日至2011年6月9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1年6月8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1年6月9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