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批准组建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的公告
关于被批准组建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的公告
2011-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包钢稀土 编号:(临)2011—012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批准组建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5月25日,包钢稀土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关事宜的批复》(内政字[2011]131号)文件。文件批复:同意包头市组建“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不得包含“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管理、仓单交易”;由包头市尽快组建以包钢稀土和内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为主体的企业法人,开展稀土产品交易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