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与环保部共同推进皖江建设
2011-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胡心宇
安徽省与环境保护部25日在合肥签署《共同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着力推进皖江示范区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开展六个方面合作,即先行先试,构建政策法规体系;严格环境准入,科学承接产业转移;加大环保投入,加快污染减排工程建设;统筹城乡环保,构建生态安全体系;强化能力建设,完善监测监察预警体系;倡导低碳经济,共同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寻求科学承接产业转移的新途径和新模式,努力把皖江示范区建设成为合作发展的先行区和科学发展的试验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示范区,促进示范区生产发展、环境优美、宜业宜居,为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积累经验、创造模式。
为确保部省合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协议规定建立部省合作机制,共同加强对皖江示范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部省联席会议,通报协议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加快建设皖江示范区过程中的重大环境保护问题。(胡心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