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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股东拟减持股份等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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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二0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减持股份等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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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二0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11-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1-11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二0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0一一年度第六次会议于二0一一年五月十七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何福龙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讨论,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意以公司为发行主体,申请公开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中期票据,存续期限不超过5年,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为提高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具体处理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有关事宜。

    2、关于召开二0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二0一一年六月十三日(周一)上午九点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二0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现将公司二0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6月13日上午9:00

    2、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7日

    3、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国贸大厦12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2011年6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1年6月8日——10日8:30-12:00和14:30-18: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厦门湖滨南路国贸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电话:0592-5898870、5898677

    传真:0592-5160280

    邮编:361004

    联系人:陈磐、石慧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0一一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审议事项



    1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