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财经海外
  • 7:信息披露
  • 8:书评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暨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重庆市
    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及重庆市金科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事宜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及发行底价的公告
  •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2011年5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8版:信息披露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暨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重庆市
    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及重庆市金科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事宜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及发行底价的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1-12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临时提案,本次会议增加《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11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议案后)。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的召集情况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27日在海口市文华大酒店七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贾岩燕先生主持了会议。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在2011年4月27日和2011年5月12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均有刊登。会议的召开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受托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180,792,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4%。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部分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海南嘉天律师事务所高翔律师、张琳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的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180,792,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180,792,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180,792,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180,792,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179,981,6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55%,反对810,9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45%,弃权0股。

      (六)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赞成180,792,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180,792,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法律意见

      海南嘉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翔先生、张琳女士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