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87 股票简称:航民股份 编号:临2011-009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8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2元
● 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2日
● 除息日:2011年6月3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9日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5月4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1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公告。现将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 分红派息方案
1、发放年度:2010年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1年6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按照总股本423,5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76,237,200.00元。
4、根据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对于A 股流通股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按10% 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62元;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的法人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8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按10% 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62元。
二、 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2日
2、除息日:2011年6月3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9日
三、 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1年6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万向集团公司两家股东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由公司直接发放的2家股东单位之外,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其中,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 咨询联系办法
1、 咨询机构: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咨询电话: 0571-82557359 0571-82551588-2656
0571-82553288(传真)
3、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民村,邮编:311241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