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部分媒体对我公司发布的《宁波联合:业绩拐点 “锑”升价值》证券研究报告以及自营业务买入宁波联合股票等有关情况刊发了数篇报道,质疑我公司“自导自演”、自营“提前潜入”抢先交易。我公司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证券研究报告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或虚假信息的情形。
《宁波联合:业绩拐点 “锑”升价值》证券研究报告是我公司研究所研究人员根据公开信息于2011年3月24日完成的一篇证券研究报告。该证券研究报告所采用信息来自于上市公司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信息、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察局网站及金属行业专门网站等公开信息,并且已经在证券研究报告中注明具体来源,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或虚假信息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问题。
该证券研究报告详细说明了锑矿储量的推导方法和过程,对锑矿价值进行了估算,并进行了风险提示,强调“海外锑矿的开发风险”。
二、公司不存在“提前潜入”、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情形。
该证券研究报告经过公司内部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核之后于3月28日上午9时49分向万得资讯、证券市场周刊、全景网、巨灵财经等媒体同时发布,随后向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和人员发布,符合《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公平对待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对象,不得将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或者观点,优先提供给公司内部部门、人员或者特定对象。”的规定。公司已经建立和实施信息隔离墙制度,负责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研究所与其他有利益冲突部门之间已经实现业务、人员、系统和办公场所等的有效隔离。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自营投资业务和承销保荐业务分别由不同的高级管理人员分管。该证券研究报告完全由研究所独立完成,没有与自营、投行等部门联合调研的行为,在证券研究报告发布过程中没有人员跨墙行为。
公司自营业务是在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后的当日下午13时开始买入宁波联合股票的,之前并未持有宁波联合股票,符合《暂行规定》要求,不存在 “提前潜入”、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情形。
公司关注到媒体质疑,立即进行自查自纠。之后,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根据公司自查和监管部门核查,发现公司 存在证券研究报告形式要件缺失、研究方法不够审慎、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工作不够严格、刊载和转发不符合规定要求等问题。证券监管部门向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对上述问题进行改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并约见公司高管进行了监管谈话。
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一)严格执行《暂行规定》对证券研究报告形式要件的要求,完整载明 “证券研究报告”字样、公司名称、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说明、署名人员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时间、证券研究报告采用的信息和资料来源、使用证券研究报告的风险提示等内容,不以研究小组代替署名分析师。
(二)根据公司《培训实施细则》及《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并实施《研究人员定期培训和集中教育学习制度》,加强研究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研究人员的研究水平和合规意识。
(三)完善公司《证券研究报告撰写及发布管理制度》,增加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相关的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核流程相关内容,对证券研究报告的估值与当前市场价格有重大差异时增加特别审查环节。
(四)全面审查和梳理与刊载和转发公司证券研究报告媒体的合作关系,增补协议条款,规范授权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相关内容,明确授权机构及刊载和转发机构的责任。
媒体关注有利于公司提高研究水平和合规意识,公司十分感谢社会各界给予公司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不断提高合规经营水平,努力为广大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