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28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编号:临2011-036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4月20日公告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1-022)。
2011年5月27日,上述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返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亦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5月31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1-037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通知及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30日上午9:30
(四)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十二楼会议室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结祥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名,代表股份数为68,640,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法律顾问刘向明、王林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68,640,2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2、《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68,634,3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
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68,640,2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8,640,2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5、《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78,072,695.03 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7,807,269.5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265,425.5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4,802,681.22元,减去当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14,806,050.00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0,262,056.75元,以2010年末总股本246,76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9,741,400元,剩余230,520,656.75元滚存至下次分配。
同意:66,775,2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28%;
反对:8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3%;
弃权:1,775,4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2.59%;
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68,640,2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7、《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增资江苏爱涛艺术精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774,339股。
同意:6,774,33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8、《关于发行公司债的议案》
同意:68,634,3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
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刘向明、王林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二)《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