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1—020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5月29日以电话方式告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1年5月30日以传真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渝开发新干线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短期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渝开发新干线置业有限公司向工行两路口支行提供短期担保,担保金额为1.4亿元,担保期约3个月。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茶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城南家园)工程建设代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茶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建设代理工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重庆市城投公租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租房公司”)就“茶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城南家园)工程建设”签署相关代理合同。
鉴于城投公租房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已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关系的两名公司董事粟志光、罗宇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勿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1—02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本公司于2011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渝开发新干线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短期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勿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渝开发新干线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渝中区上曾家岩1号附1号3层
3、法定代表人:叶坚
4、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
5、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咨询;销售建筑材料。
6、与本公司的关系: 控股公司
7、截止2010年12月31日,新干线公司资产总额442,576,464.25 元, 负债总额383,714,027.42元,净资产总额58,862,436.83元,净利润-375,581.54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1.4亿元。
2、担保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约3个月。
3、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新干线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本公司持股95%),目前,新干线大厦项目已经达到预售条件,需将项目土地解押办理预售许可证后进行销售。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在办理项目土地解押至重新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期间,需本公司向工行两路口支行提供保证担保,因此,担保风险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被担保人新干线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88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17.08%。上述担保的债务均未逾期,未发生担保债务涉及诉讼。各被担保企业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无法偿还借款本息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担保合同;
3、新干线公司财务报表;
4、新干线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