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担保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0—临030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经贸)。
● 本次为天富经贸提供担保1亿元人民币,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天富经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7亿元。
● 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20,5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截止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2011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1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提供1亿元人民币担保,用于其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及银行贷款等,期限一年。详情请见2011年5月1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2011—临024号临时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现公告如下:
一、 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及期限:
(1)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亿元;
(2)中国银行石河子分行给天富经贸提供授信额度的期限为2011年5月25日至2012年4月25日止。
二、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自中国银行石河子分行与天富经贸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上述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其中计划向天富经贸提供1亿元担保,本次担保在计划额度之内。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