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股份转让公告
股票代码:600682 股票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11-012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转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解决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增强上市公司的运营能力、持续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公司的控股股东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30日与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的控股股东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30日与三胞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分别向三胞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5.15%、1.14%和0.71%股份,股份总数合计为60,916,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转让价格为截止2011年5月27日的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9.87元/股。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三胞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7%,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5.74%,王恒先生的上海金新实业有限公司和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7.78%、5.2%的股份,共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2.98%。三胞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袁亚非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胞集团是江苏省最大的多元化民营企业之一,成立于1993年。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18 号第11 层A2 座,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法人代表袁亚非,主要经营为电子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与咨询;摄影器材、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不含助力车)、水暖器材、陶瓷制品、电器机械、汽配、百货、针纺织品、电子辞典(非出版物)、计算器、文教办公用品销售;家电维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5月31日
股票代码:600682 股票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11-013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十九届职代会主席团成员暨代表组长会议于2011年5月31日16: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选举吕雪瑾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2011年5月24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6月1日
附件:吕雪瑾女士简历
吕雪瑾,女,1978年出生,大专,中共党员,1997年至今,历任南京新百公司精品鞋商场营业员、柜长、组长。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南京新百
股票代码:600682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18号第11层A2座
签署日期:2011 年 5 月 3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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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18 号第11 层A2 座
法定代表人:袁亚非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 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002014373
经营期限:自1995 年4 月28 日至2045 年4 月28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国税字320106249666780
地税宁字320102249666780
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与咨询;摄影器材、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不含助力车)、水暖器材、陶瓷制品、电器机械、汽配、百货、针纺织品、电子辞典(非出版物)、计算器、文教办公用品销售;家电维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通讯地址: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18号第11层A2座
邮编:210009
电话:(025)83274888
传真:(025)847916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前,三胞集团的董事长袁亚非持有三胞集团55%的股权,为控股股东。袁亚非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袁亚非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内职务:现任三胞集团董事长,宏图高科董事长,宏图三胞董事长,江苏省政协常委,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工商联常务委员,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副会长,江苏省计算机协会和计算机用户协会会长,江苏省信息化协会副会长,江苏省光彩事业基金会副理事长,南京市工商联副会长。
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除了对三胞集团投资以外,袁亚非不存在对其他法人主体的股权投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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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财务情况
(一)三胞集团的主要业务
三胞集团是江苏省最大的多元化民营企业之一,成立于1993年。近几年来,三胞集团凭借专业化的管理,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目前三胞集团总资产及年销售收入均超过百亿元,先后被评选为“南京市先进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
以总部为核心,三胞集团下设连锁、制造等多个产业平台。三胞集团下属宏图高科的IT连锁产业,是中国最大的IT产品销售连锁经营企业;宏图高科拥有的制造业,围绕光电、电子等高科技产业,在南京、无锡、海南、常州等地建立了多个制造基地,形成了集原料供应、产品研发及制造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结构。三胞集团的股权结构及下属主要公司的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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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三胞集团控股的企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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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三胞集团2008年—2010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应的审计报告(中兴富会审[2011]68号)。三胞集团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1、三胞集团近三年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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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胞集团近三年简要损益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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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胞集团近三年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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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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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之内受处罚及诉讼、仲裁事项
三胞集团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胞集团持有宏图高科20.65%的股份,同时三胞集团持有锦泰期货有限公司30%、山东肥城民丰村镇银行6%、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收购目的及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一)收购目的
金鹰系合计持有南京新百29.98%的股份,为南京新百的实际控制人,由于南京新百从事连锁百货和商业地产业务,与金鹰系旗下的在香港上市的南京金鹰国际集团的业务形成同业竞争,影响和制约了南京新百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本次交易,三胞集团将持有南京新百17%的股份,而金鹰系持股将下降至12.98%,南京新百的控股股东将变为三胞集团,从而解决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南京新百发展的同业竞争问题。通过本次收购,有利于增强南京新百的运营能力、持续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也有助于发挥三胞集团的资源协调运作能力,有利于南京新百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南京新百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目前无在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股份的计划。若今后拟进行进一步增持或处置已有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三胞集团做出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1、2011年5月29日,三胞集团召开董事会通过了收购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及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所持南京新百15.15%、0.71%和1.14%的股份的议案。
2、2011年5月29日,三胞集团召开股东会通过了收购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及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所持南京新百15.15%、0.71%和1.14%的股份的议案。
3、2011年5月30日,三胞集团与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及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南京新百的总股本为35,832.17万股,其中金鹰系合计持有10,742.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本次交易前,三胞集团未在南京新百中拥有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三胞集团将直接持有南京新百6,091.62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7%,并成为南京新百第一大股东;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金新实业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1,865万股和2,788.16万股,合计持有4,653.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8%。
二、股份收购的主要情况
金鹰系本次转让其所持南京新百的股份履行了以下程序:
1、2011年5月28日—29日,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及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通过了转让其持有的南京新百各15.15%、0.71%和1.14%的股份的议案。
2、2011年5月28日—29日,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及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召开股东会通过了转让其持有的南京新百各15.15%、0.71%和1.14%的股份的议案。
3、2011年5月30日,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及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三胞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股份转让协议书》的主要条款为:
(一)合同主体:受让方三胞集团与转让方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及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二)转让方持股数量、拟转让股份数量及价格
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4,298,556股,占总股本的15.15%,股份性质为流通股。拟转让股份54,298,556股,转让后不再持有南京新百股份。
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192,342股,占总股本的5.91%,股份性质为流通股。拟转让股份2,542,342股,转让后持有南京新百18,650,000股,占总股本的5.20%。
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075,252股,占总股本的1.14%,股份性质为流通股。拟转让股份4,075,252股,转让后不再持有南京新百股份。
转让价格的确定:截止2011年5月27日的前20个交易日南京新百股票均价的90%,即9.87元/股。
(三)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股份转让价款: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3,592.67万元,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2,509.29万元,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4,022.27万元,总计60,124.24万元。
支付方式:受让方按协议之约定,将对应的现金款项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支付期限:本协议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总转让价款的20%作为定金;本次股份转让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总转让价款的30%,股份过户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定金款充抵等额转让款。
(四)股份登记过户的条件
本合同生效;
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之约定支付50%总转让价款之后,转让方应立即配合受让方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出具必要的文件。
(五)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三胞集团没有持有南京新百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三胞集团将持有南京新百17%的股份,该部分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四、收购无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本次交易无其他附加条件,不存在其他补充协议,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截止2011年5月27日的前20个交易日南京新百股票均价的90%,即9.87元/股。本次股份转让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0,124.24万元。
二、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自有资金和并购贷款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本次收购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南京新百或其关联方的情况。
三、付款方式
现金支付。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收购完成后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南京新百主营业务或者对南京新百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负债的处置或其他类似重大决策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暂无对南京新百进行重大资产、负债进行处置的计划 或其他类似的重大决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南京新百的《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发展需要对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相应调整。调整以符合法律法规和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原则,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股东之间就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默契。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南京新百现有的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修改南京新百分红政策的计划。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南京新百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南京新百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实施前,南京新百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与控股股东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南京新百仍将保持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的独立。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金鹰系合计持有南京新百29.98%的股份,为南京新百的实际控制人,由于南京新百从事连锁百货和商业地产业务,与金鹰系旗下的在香港上市的南京金鹰国际集团的业务形成同业竞争,从而影响和制约了南京新百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本次交易,三胞集团将持有南京新百17%的股份,而金鹰系持股将下降至12.98%,南京新百的控股股东将变为三胞集团,从而解决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南京新百发展的同业竞争问题。
三胞集团承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在今后的业务中,不与南京新百同业竞争,即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南京新百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三胞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南京新百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三胞集团承诺:“在三胞集团作为南京新百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南京新百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南京新百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南京新百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三胞集团在本报告披露前24个月内未与南京新百发生重大交易。
二、与南京新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前24个月内,三胞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南京新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南京新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类似的安排
三胞集团目前尚未对南京新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做出安排,不存在对拟更换的南京新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任何补偿的承诺,也未有任何类似的安排。
四、其他对南京新百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南京新百有重大 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收购事实发生前6个月内买卖南京新百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交易所买卖南京新百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在收购事实发生前 6 个月内买卖南京新百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在收购事实发行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南京新百股票、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南京新百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本报告书所披露的财务资料的说明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审计机构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出具了中兴富会审[2011] 68号《审计报告》认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三胞集团公司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2009年度、200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以下财务报表数据来源:中兴富会审[2011] 68号《审计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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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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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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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 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三胞集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三胞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三胞集团与金鹰系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
4、三胞集团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决议;
5、金鹰系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决议;
6、当事人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开始接触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的具体情况说明;
7、三胞集团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8、三胞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最近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9、三胞集团关于本次交易的承诺;
10、三胞集团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1、三胞集团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查阅地点
上述文件于本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南京新百办公地址,在正常工作时 间内可供查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潘利建(董事会秘书)
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
电话:025-8471749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11 年 5 月 31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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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袁亚非
日期:2011 年 5 月 31 日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京新百股票代码:600682
信息披露义务人1: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玄武区珠江路1号29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汉中路89号-1金鹰国际商城
信息披露义务人3: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白下区汉中路89号
一致行动人:上海金新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北路278号903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11年 5 月 3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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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新百集团
1、名称: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 南京玄武区珠江路1号29层
3、法定代表人: 李桂菊
4、注册资本: 40000万人民币
5、工商注册号码: 320100000036609
6、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73886444-6
7、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 产权管理、经营:资本运作、资产管理、实业投资
9、税务登记证号码: 320105738864446
10、通讯地址:南京市珠江路1号珠江壹号大厦56层
11、联系电话:025-8470889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鹰集团
1、名称: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南京市白下区汉中路89号-1金鹰国际商城
3、法定代表人:王恒
4、注册资本:17836万美元
5、工商注册号码:320100400006367
6、法人组织机构代码:60891776-5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在批准受让的编号为050010020037号地块和050010020011号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租赁;在已开发建设的编号为050010020074号、050010020041号地块上从事房地产销售、租赁;商业设施、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投资咨询管理及电子、通信、生物、医药等软硬件开发。
9、经营期限:1992年3月7日至2042年3月7日
10、税务登记证号码:320105608917765
11、通讯地址:南京市珠江路1号珠江壹号大厦56层
12、联系电话:025-8470889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美联合
1、名称: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南京白下区汉中路89号
3、法定代表人:王恒
4、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5、工商注册号码:320100000030474
6、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2175737-x
7、企业类型: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接受委托、从事各类商场的策划、经营管理;商业信息调查、咨询;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健身器材、摩托车及配件、工艺品、照相器材、钟表、眼镜(不含角膜接触镜及其护理用液)、鞋帽、箱包、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受设备及无线电发射设备)、体育用品销售。
9、经营期限:2000年3月29日至2050年3月29日
10、税务登记证号码:32010572175737X
11、通讯地址:南京市珠江路1号珠江壹号大厦56层
12、联系电话:025-84708898
(四)一致行动人——金新实业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金新实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北路278号903室
3、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
4、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6000210733
5、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电气成套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汽车配件,电动工具,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开发,园林绿化,室内装潢设计,机电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7、经营期限:自2009年04月30日至2039年04月29日
8、法定代表人:王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新百集团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情况
■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金鹰集团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情况
■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华美联合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情况
■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关系图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南京新百股份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权转让目的是通过股权转让引入新的第一大股东,解决南京新百同业竞争问题,促进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持续快速的发展。
除本次协议转让所持南京新百60,916,150股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1年5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三胞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三胞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南京新百国有股份60,916,150股(占南京新百总股本的17%)。
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南京新百107,447,775股股份,占南京新百总股本的29.98%。
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新百集团、金鹰集团不再持有南京新百的股份,华美联合与一致行动人金新实业共持有南京新百的股份46,531,625股,占南京新百总股本的12.98%。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本次股权转让简要内容
2011年5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三胞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股份转让协议书》的主要条款为:
(一)合同主体:受让方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与转让方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及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二)转让方持股数量、拟转让股份数量及价格
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4,298,556股,占总股本的15.15%,股份性质为流通股。拟转让股份54,298,556股,转让后不再持有南京新百股份。
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192,342股,占总股本的5.91%,股份性质为流通股。拟转让股份2,542,342股,转让后持有南京新百18,650,000股,占总股本的5.20%。
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075,252股,占总股本的1.14%,股份性质为流通股。拟转让股份4,075,252股,转让后不再持有南京新百股份。
转让价格的确定:截止2011年5月27日的前20个交易日南京新百股票均价的90%,即9.87元/股。
(三)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股份转让价款: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3,592.67万元,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2,509.29万元,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4,022.27万元,总计60,124.24万元。
支付方式:受让方按协议之约定,将对应的现金款项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支付期限:本协议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总转让价款的20%作为定金;本次股份转让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总转让价款的30%,股份过户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定金款充抵等额转让款。
(四)股份登记过户的条件
本合同生效;
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之约定支付50%总转让价款之后,转让方应立即配合受让方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出具必要的文件。
(五)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三、本次转让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的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本次交易无其他附加条件,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况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南京新百的潜在控股股东;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让出南京新百的控制权。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次股份受让人三胞集团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方面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通过调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下转B24版)
| 南京新百/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600682) |
| 信息义务披露人/三胞集团 | 指 |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
| 金鹰系 | 指 | 南京新百现有股东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金新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及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南京新百29.98%的股份 |
| 章程/公司章程 | 指 | 南京新百的公司章程 |
| 本次交易 | 指 | 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及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转让其持有的南京新百15.15%、0.71%和1.14%的股份(合计17%)给三胞集团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本报告 | 指 |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3,278.96 | 20.65% |
| 广东金鹏控股有限公司 | 15,939.04 | 100% |
| 江苏宏图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 | 90% |
| 江苏省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 400 | 66.35% |
| 海南昂立投资有限公司 | 2,000 | 100% |
| 江苏明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0 | 80% |
| 南京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00 | 100% |
| 江苏汇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 5,000 | 100% |
| 三胞集团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 | 100% |
| 三胞集团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000 | 80% |
| 南京亚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 | 90% |
| 三胞集团南京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00 | 98.33% |
| 南京盈腾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6,200 | 97.58% |
| 南京溧水蓝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 | 60% |
| 南京久豪置业有限公司 | 1,000 | 95% |
| 项目 | 2010年 12 月 31 日 | 2009年 12 月 31 日 | 2008年 12 月 31 日 |
| 资产总额 | 1,482,420.94 | 971,523.16 | 766,635.05 |
| 负债总额 | 902,261.78 | 676,943.92 | 487,263.5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24,991.58 | 91,606.91 | 84,797.90 |
| 少数股东权益 | 355,167.57 | 202,972.33 | 194,573.59 |
| 资产负债率 | 60.86% | 69.68% | 63.56% |
| 项目 | 2010年度 | 2009 年度 | 2008年度 |
| 营业收入 | 1,183,387.27 | 1,081,542.97 | 1,118,628.15 |
| 营业利润 | 43,295.67 | 26,607.39 | 23,206.90 |
| 净利润 | 33,596.38 | 20,628.50 | 24,260.03 |
| 净资产收益率 | 5.79% | 7.00% | 8.68% |
| 项目 | 2010年度 | 2009 年度 | 2008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40.02 | -18,122.66 | 36,029.2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835.75 | -52,154.45 | -1,271.5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694.44 | 137,749.30 | -12,463.51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1,939.15 | 67,469.00 | 22,033.90 |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居留权 |
| 袁亚非 | 董事长、总裁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 胡强 | 董事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 李桂凤 | 董事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 姚昀 | 董事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 彭秀琴 | 监事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 杨怀珍 | 副总裁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 殷保宁 | 副总裁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 仪垂林 | 副总裁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 刘翀轶 | 副总裁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 任建宏 | 副总裁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 金艳民 | 财务总监 | 中国 | 中国境内 | 无 |
| 科目 | 2010-12-31 | 2009-12-31 | 2008-12-31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458,596.63 | 216,657.48 | 149,188.4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9.10 | 85.17 | 205.45 |
| 应收票据 | 1,094.08 | 1,253.50 | 4,159.09 |
| 应收账款 | 63,377.95 | 44,153.87 | 53,825.39 |
| 预付账款 | 176,689.44 | 147,606.15 | 82,353.77 |
| 应收股利 | 5,726.14 | 5,726.14 | 214.31 |
| 其他应收款 | 211,067.93 | 148,887.89 | 126,833.97 |
| 存货 | 313,682.04 | 212,614.17 | 209,186.46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0.26 |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30,523.57 | 776,984.37 | 625,966.92 |
|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00.00 | 100.00 | 550.0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6,819.11 | 10,111.01 | 16,558.24 |
| 长期股权投资 | 89,690.83 | 66,627.22 | 58,431.33 |
| 投资性房地产 | 61,879.96 | 56,643.27 | - |
| 固定资产 | 72,159.28 | 44,600.59 | 48,240.53 |
| 在建工程 | 12,168.78 | 8,660.15 | 8,386.66 |
| 无形资产 | 5,245.07 | 3,336.11 | 2,571.63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91.22 | 2,919.60 | 4,146.5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43.13 | 1,540.84 | 1,783.2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1,897.38 | 194,538.79 | 140,668.13 |
| 资产总计 | 1,482,420.94 | 971,523.16 | 766,635.05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340,491.47 | 276,893.10 | 188,113.92 |
| 应付票据 | 213,901.49 | 134,143.72 | 103,329.92 |
| 应付账款 | 86,337.64 | 48,132.72 | 72,839.93 |
| 预收账款 | 8,252.82 | 7,463.30 | 19,042.62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76.24 | 2,286.63 | 2,485.55 |
| 应交税费 | 1,309.43 | 3,017.99 | -670.80 |
| 应付股利 | 1,934.52 | 1,004.97 | 392.55 |
| 其他应付款 | 189,982.00 | 164,299.56 | 98,902.93 |
| 其他流动负债 | 41,591.18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886,676.79 | 637,241.99 | 484,436.62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1,166.68 | 26,734.24 | 2,695.42 |
| 专项应付款 | 501.90 | 187.99 | 131.5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916.41 | 12,779.70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585.00 | 39,701.93 | 2,826.93 |
| 负债合计 | 902,261.78 | 676,943.92 | 487,263.56 |
|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 资本公积 | 103,755.81 | 28,512.73 | 20,863.06 |
| 盈余公积 | 361.09 | 342.97 | 337.23 |
| 未分配利润 | 20,874.68 | 12,751.21 | 13,597.6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4,991.58 | 91,606.91 | 84,797.90 |
| 少数股东权益 | 355,167.57 | 202,972.33 | 194,573.5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80,159.16 | 294,579.24 | 279,371.4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82,420.94 | 971,523.16 | 766,635.05 |
| 科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一、 营业收入 | 1,183,387.27 | 1,081,542.97 | 1,118,628.15 |
| 减:营业成本 | 1,064,083.39 | 978,703.07 | 1,022,565.92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592.20 | 4,545.17 | 2,652.53 |
| 销售费用 | 50,553.82 | 41,827.55 | 42,690.45 |
| 管理费用 | 25,986.38 | 18,616.76 | 20,927.13 |
| 财务费用 | 14,388.48 | 12,142.00 | 13,365.00 |
| 资产减值损失 | 456.92 | 35.82 | 778.35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240.62 | 49.61 | -71.28 |
| 投资净收益 | 13,728.97 | 885.17 | 7,629.41 |
| 二、营业利润 | 43,295.67 | 26,607.39 | 23,206.90 |
| 加:营业外收入 | 2,127.31 | 1,121.21 | 9,514.70 |
| 减:营业外支出 | 984.90 | 773.90 | 996.43 |
| 三、利润总额 | 44,438.08 | 26,954.70 | 31,725.1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841.70 | 6,326.20 | 7,465.14 |
| 四、净利润 | 33,596.38 | 20,628.50 | 24,260.0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980.61 | 3,896.39 | 4,919.76 |
| (二)少数股东损益 | 21,615.78 | 16,732.11 | 19,340.27 |
| 科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85,390.52 | 1,216,990.24 | 1,304,295.17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收到的现金 | 0.83 | 8.56 | 14.3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51.65 | 804.64 | 95.7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5,395.40 | 251,632.52 | 209,429.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01,138.40 | 1,469,435.96 | 1,513,834.8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77,150.59 | 1,219,359.85 | 1,224,022.48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支付的现金 | 0.44 | 0.44 | 0.4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999.89 | 26,468.27 | 26,907.2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344.16 | 19,915.13 | 19,172.7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3,283.33 | 221,814.94 | 207,702.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7,778.42 | 1,487,558.63 | 1,477,805.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40.02 | -18,122.66 | 36,029.2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017.75 | 161.92 | 1,12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771.42 | 1,061.41 | 993.8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 345.72 | 524.97 | 7,571.7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18.59 | 7,272.10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833.78 | - | 6,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750.09 | 9,020.39 | 15,685.5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628.18 | 3,877.79 | 3,181.3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288.50 | 20,608.37 | 11,405.94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1,758.11 | 36,500.05 | 1,917.12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9.55 | 188.63 | 452.6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914.34 | 61,174.84 | 16,957.0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835.75 | -52,154.45 | -1,271.5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收资收到的现金 | 188,232.19 | 40,471.92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73,172.26 | 394,457.45 | 271,878.99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39,840.00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5,000.00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1,244.45 | 459,929.37 | 271,878.9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75,689.19 | 305,678.27 | 269,370.08 |
| 分配股利、利润支付的现金 | 15,712.37 | 11,403.18 | 11,255.83 |
|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048.17 | 3,579.17 | 3,526.9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28 | 1,519.44 | 189.6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6,550.01 | 322,180.07 | 284,342.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694.44 | 137,749.30 | -12,463.5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8.98 | -3.18 | -260.3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1,939.15 | 67,469.00 | 22,033.9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6,657.48 | 149,188.48 | 127,154.5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8,596.63 | 216,657.48 | 149,188.48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 |
| 股票简称 | 南京新百 | 股票代码 | 60068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18 号第11 层A2 座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有1家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 |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60,916,150股 变动比例:17%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
| 南京新百、上市公司 | 指 |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 | 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
| 新百集团 | 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金鹰集团 | 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
| 华美联合 | 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
| 一致行动人、金新实业 | 上海金新实业有限公司 | |
| 三胞集团、受让方 |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次股份转让 | 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向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其持有南京新百股份共计60,916,150股之行为 | |
|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 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 收购办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 15号准则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证监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本报告书 |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元 | 人民币元 |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在上市公司兼职情况 |
| 李桂菊 | 法定代表人 | 女 | 中国 | 中国 | 否 | 南京新百董事 |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在上市公司兼职情况 |
| 王恒 | 法定代表人 | 男 | 美国 | 美国 | 中国 | 南京新百董事长 |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在上市公司兼职情况 |
| 王恒 | 法定代表人 | 男 | 美国 | 美国 | 中国 | 南京新百董事长 |
|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减少(股)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新百集团 | 54,298,556 | 15.15% | 54,298,556 | 15.15% | 0 | 0 |
| 金鹰集团 | 4,075,252 | 1.14% | 4,075,252 | 1.14% | 0 | 0 |
| 华美联合 | 21,192,342 | 5.91% | 2,542,342 | 0.71% | 18,650,000 | 5.20% |
| 金新实业 | 27,881,625 | 7.78% | 0 | 0 | 27,881,625 | 7.78% |
| 合计 | 107,447,775 | 29.98% | 60,916,150 | 17% | 46,531,625 | 12.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