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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信达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传真:010-63080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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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东兴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联系电话:010-6655531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传真:010-6655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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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华龙证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4890208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48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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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瑞银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谢亚凡
联系电话:010-583287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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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中山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李珍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80) 厦门证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联系电话:0592-5161642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传真:0592-5161140
网站:www.xmzq.cn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428号九洲港大厦4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5、26、27、28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 余贤高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联系人:廖海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即东三办公楼)16 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地、樊淑华
联系人:许建辉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消费行业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以投资在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的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比例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中证指数公司界定的主要消费行业和可选消费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基于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追求更高收益,回避市场风险。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贸易数据、金融政策等,以判断经济波动对市场的影响;(2)微观经济指标,包括各行业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利预期;(3)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4)政策因素,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出台对市场的影响等。
2.股票投资策略
(1)消费行业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消费行业由主要消费行业和可选消费行业组成。主要消费行业包括食品与主要用品零售行业、家庭与个人用品行业和食品、饮料与烟草行业;可选消费行业包括汽车与汽车零部件行业、耐用消费品与服装行业、消费者服务行业、媒体行业和零售业。本基金投资于中证指数公司界定的主要消费行业和可选消费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5%。
根据中证指数公司《关于行业分类的说明》,中证指数公司进行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的方法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正式公告中不同业务的营业收入为分类准则,如果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无法确定行业分类,将同时考察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状况。上市公司行业划分原则如下:(1)如果公司某项主营业务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50%以上,则该公司归属该项业务对应的行业;(2)如果公司没有一项主营收入占到总收入的50%以上,但某项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而且均占到公司总收入和总利润的30%以上,则该公司归属该业务对应的行业;(3)如果公司没有一项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占到30%以上,则由专家组进一步研究和分析确定行业归属。”
如果中证指数公司调整或停止行业分类,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消费行业划分标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对消费行业的界定方法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如因基金管理人界定消费行业的方法调整或者上市公司经营发生变化等,本基金持有消费行业股票的比例低于股票资产的95%,本基金将在三个月之内进行调整。
(2)消费行业子行业配置策略
消费行业由主要消费行业和可选消费行业组成。主要消费行业和可选消费行业根据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类别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的细分子行业。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股票资产在各消费子行业间的配置。
1)国家经济政策
本基金将动态跟踪国家财政与税收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汇率政策等政策的变化,分析国家政策对消费行业各子行业的影响,超配受益于国家政策变化、预期收益率较高的子行业,低配受国家政策影响、预期收益率较低的子行业。
2)消费结构变化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消费升级趋势越来越明显,导致消费升级受益行业公司业绩提升。本基金将对影响居民收入水平及消费结构的因素以及消费结构的变化趋势进行跟踪分析,发掘不同时期的消费升级主题,在不同子行业间进行积极的轮换,不断优化股票资产结构。
3)经济周期
本基金将对当前经济在经济周期所处的阶段进行前瞻性分析,根据各消费子行业在经济周期各阶段的预期表现,进行行业配置与调整,为投资者追求更高回报。
4)各子行业自身的生命周期
本基金将对各消费子行业的生命周期进行动态分析,判断各子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并采取相应的投资策略。
5)各子行业基本面的变化
本基金将对影响各子行业基本面的因素进行跟踪分析,预期各子行业基本面变化的拐点,超配基本面即将发生有利变化的子行业,低配基本面即将发生不利变化的子行业。
6)各子行业的相对估值水平
本基金将对各子行业的相对估值水平进行动态分析,增加被市场低估的子行业配置比例,降低盈利低于预期的子行业配置比例。
(3)消费行业个股投资策略
在股票选择方面,本基金将从公司治理结构、核心竞争优势、议价能力、市场占有率、成长性、盈利能力、运营效率、财务结构、现金流情况、公司基本面变化等方面,对消费行业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价,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具体来讲,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活动高效、有序;
2)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在管理水平、人才储备、资源禀赋、品牌或业务模式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优势;
3)议价能力较强:公司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对采购成本和销售定价控制能力较强;
4)市场占有率较高:消费者对公司产品或服务忠诚度高,公司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较高且保持稳定或继续提高;
5)成长性较高:公司成长性良好,预期营业收入增长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6)盈利能力较强:公司盈利能力强,预期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7)运营效率较高:公司运营效率较高,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指标在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8)财务结构合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相对合理,财务风险较小;
9)现金流充裕:公司现金流充足,能够满足运营的需要;
10)公司基本面即将发生重大变化:预期公司基本面处于变化的拐点,公司盈利能力将大幅提升。
(4)估值水平分析
在精选消费行业股票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对备选股票进行估值分析。采用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企业价值/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DDM)等。
通过估值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将发掘出价值被低估或估值合理的股票。
(5)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本基金将根据对消费行业各子行业的综合分析,确定各子行业的资产配置比例。在各子行业中,本基金将选择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当各子行业与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
3.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在类属配置层次,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合理运用投资管理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
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深入发展和结构性变迁,更多债券新品种和交易形式将增加债券投资盈利模式,本基金会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选择合适的介入机会,谋求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4.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权证的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本基金将关注股指期货等国内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该衍生工具,本基金将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评估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本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主要消费行业和可选消费行业股票。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成份股由主要消费行业股票和可选消费行业股票组成,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因此股票部分的业绩基准采用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固定收益部分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了市场上通用的中债总指数。此外,本基金还按照预期的大类资产平均配置比例设置了业绩基准的权重。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适当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动股票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较高的投资品种,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同时,本基金为行业基金,在享受消费行业收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单一行业带来的风险。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1年5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3,274,774,408.90 | 87.47 |
| 其中:股票 | 3,274,774,408.90 | 87.47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92,238,494.84 | 2.46 |
| 其中:债券 | 92,238,494.84 | 2.46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322,616,574.37 | 8.62 |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54,378,035.04 | 1.45 |
| 7 | 合计 | 3,744,007,513.15 | 100.00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A | 农、林、牧、渔业 | 120,141,888.26 | 3.22 |
| B | 采掘业 | - | - |
| C | 制造业 | 2,000,453,780.37 | 53.66 |
| C0 | 食品、饮料 | 1,125,620,328.94 | 30.20 |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206,275,062.90 | 5.53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30,092,111.40 | 0.81 |
| C5 | 电子 | 64,418,860.00 | 1.73 |
| C6 | 金属、非金属 | 52,419,053.30 | 1.41 |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470,811,100.73 | 12.63 |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31,901,670.60 | 0.86 |
| C99 | 其他制造业 | 18,915,592.50 | 0.51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 |
| E | 建筑业 | - | - |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 - |
| G | 信息技术业 | 60,000,000.00 | 1.61 |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924,073,843.79 | 24.79 |
| I | 金融、保险业 | - | - |
| J | 房地产业 | - | - |
| K | 社会服务业 | 122,599,896.48 | 3.29 |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 M | 综合类 | 47,505,000.00 | 1.27 |
| 合计 | 3,274,774,408.90 | 87.85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000568 | 泸州老窖 | 7,921,504 | 353,299,078.40 | 9.48 |
| 2 | 000651 | 格力电器 | 12,079,385 | 273,718,864.10 | 7.34 |
| 3 | 000858 | 五 粮 液 | 6,072,760 | 193,660,316.40 | 5.20 |
| 4 | 600694 | 大商股份 | 3,800,000 | 154,432,000.00 | 4.14 |
| 5 | 600887 | 伊利股份 | 3,399,980 | 117,469,309.00 | 3.15 |
| 6 | 600280 | 南京中商 | 4,950,000 | 109,890,000.00 | 2.95 |
| 7 | 002157 | 正邦科技 | 7,839,900 | 108,896,211.00 | 2.92 |
| 8 | 002251 | 步 步 高 | 4,144,137 | 101,531,356.50 | 2.72 |
| 9 | 000417 | 合肥百货 | 5,900,000 | 100,418,000.00 | 2.69 |
| 10 | 600327 | 大厦股份 | 8,172,505 | 94,801,058.00 | 2.54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81,208,000.00 | 2.18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81,208,000.00 | 2.18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 6 | 可转债 | 11,030,494.84 | 0.30 |
| 7 | 其他 | - | - |
| 8 | 合计 | 92,238,494.84 | 2.47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070211 | 07国开11 | 800,000 | 81,208,000.00 | 2.18 |
| 2 | 110013 | 国投转债 | 40,690 | 4,872,627.50 | 0.13 |
| 3 | 126729 | 燕京转债 | 34,750 | 4,159,088.50 | 0.11 |
| 4 | 128233 | 塔牌转债 | 13,960 | 1,998,778.84 | 0.05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2,268,842.04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6,572,481.90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102,516.02 |
| 5 | 应收申购款 | 5,434,195.08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54,378,035.04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28233 | 塔牌转债 | 1,998,778.84 | 0.05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8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 基金合同生效至2010年12月31日 | -1.70% | 0.84% | 4.83% | 1.45% | -6.53% | -0.61% |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合理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4.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1)申购费率为:
|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 M<100万 | 1.5% |
| 100万≤M<500万 | 1.2% |
| 500万≤M<1000万 | 0.3% |
| M≥1000万 | 1000元/笔 |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1000万元(含)以上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绝对数额的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申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 赎回费
(1)赎回费率为:
| 持有时间(天) | 赎回费率 |
| 0-364 | 0.5% |
| 365-729 | 0.25% |
| 730及以上 | 0% |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本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所收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金额=赎回数量×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率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ETF联接基金和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和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用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或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0年7月20日刊登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部分的内容。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相关公告和最新资料补充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信息。
4. 将“六、基金的募集安排”改为“六、基金的募集”,更新了部分内容,概述了基金的募集情况。
5. 更新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的内容,概述了基金合同生效的情况。
6.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7. 将“九、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改为“九、基金转换”,并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8.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1年第1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9. 增加了“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补充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并相应调整其他部分的序号。
10. 在“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1. 在“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2.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补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