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暨召开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23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暨召开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5月27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6月2日以通讯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150,000万元增加到180,000万元。上述授信额度期限均为不超过三年,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日起的三年内均有效。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还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借款审批权限, 凡在额度范围内自行与银行签署借款合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银行授信事项。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东原创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全资子公司重庆东原创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5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5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重庆南方迪马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重庆南方迪马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及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5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2011年6月20日(星期一)在重庆市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1、 会议时间:2011年6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时
2、 会议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会议室
3、 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东原创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重庆南方迪马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 2011年6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外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传真为准。
(2) 登记时间:2011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3) 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22楼 邮编:400060
联系电话:023-89021876 、89021877
传 真:023-89021878
联 系 人:杨东升、童永秀
6、其他事项: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自理。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11-24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重庆东原创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东原创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创博”)提供合计人民币为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 截止2011年5月31日,本公司为东原创博提供担保金额0万元。
● 本担保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期限为5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和发展规划,考虑到全资子公司东原创博财务资金使用和项目开发顺利实施。为此,本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其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 万元,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5年。
本次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东原创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05月19日
注册资金:33,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蔡家正街159号
法人代表:罗韶颖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按资质证书核定期限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和发射设备)的开发;批发、零售普通机械、电器机械、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
该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东原创博总资产35,681.36万元,所有者权益32,969.05万元,净利润-0.04万元。
三、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担保事宜与东原创博签订协议,拟采取一笔一签的方式,依据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作为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依据。担保的金融机构合同本金总额之和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整;提供的单笔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整。
担保期限为五年,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为东原创博担保,是基于其公司经营及推进项目开发的实际需要。
五、备查资料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11-25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地产”)提供合计人民币为6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 截止2011年5月31日,本公司为东原地产提供担保金额0万元。
● 本担保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期限为5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和发展规划,考虑到控股子公司东原地产项目开发资金资金需要。为此,本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对方的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0 万元,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5年。
本次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原地产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为54,380万元,法人代表罗韶颖,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 号正联大厦21 楼。东原地产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具有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目前的股本结构为本公司出资42,1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7.56%;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2,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44%。
截至201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东原地产总资产247,517.12万元,所有者权益80,049.94万元,,净利润-34.20万元。
三、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担保事宜与东原地产签订协议,拟采取一笔一签的方式,依据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作为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依据。担保的金融机构合同本金总额之和不得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整;提供的单笔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整。
担保期限为五年,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为东原地产担保,是基于其公司房地产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五、备查资料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11-26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重庆南方迪马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重庆南方迪马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迪马”)提供合计人民币为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 截止2011年5月31日,本公司为南方迪马提供担保金额0万元。
● 本担保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期限为5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和发展规划,考虑到全资子公司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南方迪马生产经营活动中短期资金需要。为此,本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其金融机构借款及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 万元,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5年。
本次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南方迪马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3,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电路8号
法人代表:赵鲁川
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比例:【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占70%,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30%】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销售(限本企业资产产品)消防车、专用车(含相关零部件)一般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1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南方迪马总资产11,072.12万元,所有者权益1,894.60万元,净利润-114.28万元。
该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公司。
三、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担保事宜与南方迪马签订协议,拟采取一笔一签的方式,依据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作为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依据。担保的金融机构合同及银行承兑汇票合同本金总额之和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提供的单笔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
担保期限为五年,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为南方迪马担保,是基于其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五、备查资料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