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6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 | |
基金主代码 | 519025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9年4月30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1年6月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231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351,664,181.83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175,832,090.92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1.5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1年度第1次分红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可进行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1年6月8日 |
除息日 | 2011年6月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6月10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注册登记机构将以2011年6月8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其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并将于2011年6月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自2011年6月10日起可以查询、赎回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由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查询到的分红方式可能与实际的分红方式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
1、请认真阅读本公司寄送的对账单(包括纸质和电子对账单,下同)。对账单上显示的分红方式为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相应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当季发生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对账单。如未能如期收到对账单,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致电本客服中心并要求补寄。
2、本基金各类份额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权益登记日申请更改分红方式的,对本次分红无效)。
3、自2009年8月7日起,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申请设置的基金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变更本基金在多个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应分别向这些销售机构提交设置分红方式的交易申请。
4、除息日申请申购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除息日申请赎回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投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4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及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