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纸业 公告编号:2011—024号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6月2日上午10点
2、召开地点: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昆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6人,代表股份数额8532045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6.94%。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5320458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2、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5320458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3、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5320458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4、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5320458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5、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5320458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6、关于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320458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7、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9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8、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320458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9、关于为深圳市美利纸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320458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傅国旺 季灵芝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六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纸业 公告编号:2011-025号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于2011年4月25日与控股股东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证券已于2011年4月27日开始停牌。
一、曾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介绍: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纸业资产。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期间,本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在重大资产重组论证期间,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中止筹划的原因:本公司于2011年6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函》:鉴于本次资产重组方案涉及面较广,重大资产重组条件尚不成熟,决定中止筹划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同时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本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承诺:本公司自证券复牌之日起至少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证券复牌安排:本公司证券将于2011年6月3日开始复牌。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