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自2011年6月8日起,上述基金代销机构的各营业网点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代销基金范围与代码
基金 | 基金代码(前端) |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级) | 163004 |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级) | 150042 |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上述基金代销机构办理该基金认购业务应遵循其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基金代销机构为本公司旗下基金代销机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该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95566
网址: 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95533
网址: www.ccb.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010-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7、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95501
网址: www.sdb.com.cn
8、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址: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6 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