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11-016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0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1年5月20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刊登于2011年5月20的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公司网站及2011年5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巨潮资讯网站上,本次现金红利派发事宜不会引起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1.35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的A股股东,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6月10日,除息日为2011年6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2010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0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IPO前限售的个人股份和IPO前限售的法人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派发。
2、H股股东的现金股息派发不适用本公告,H股股息派发的详细安排请见本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发布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536-5100890,0536-5789083 传真:0536-5100888
联系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北环路99号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