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01 股票简称:鄂武商A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鄂武商A
股票代码:000501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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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二〇一一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报告书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书面授权委托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和报送本报告书,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同意授权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盖章。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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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况
武商联集团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自2007年4月9日至2011年4月13日累计持有鄂武商A 权益变动达4.86%,鉴于2011年6月1日武商联集团与中南电力设计院(中南电力设计院持有鄂武商A 760,406股股份,占鄂武商A总股本的0.15%)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达成一致行动,至此,武商联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鄂武商A 权益变动达到5.01%。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武商联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需在持有鄂武商A权益变动达5%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武商联集团及汉通投资
1、武商联集团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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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商联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结构
武商联集团控股股东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注册资本123,834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国霞,主营业务为: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咨询、代理及中介服务。
武汉市国资委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控制武商联集团,为武商联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武汉市国资委为武汉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武汉市政府授权武汉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武汉市属国有资产。
武商联集团的产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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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武商联集团主要业务、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主要业务情况
武商联集团主要以对外股权投资获取投资收益,集团本部基本无具体实业。武商联集团主要投资企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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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武商联集团2008年、2009年和2010年财务会计报告已分别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主要财务数据为: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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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下同)
4、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武商联集团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武商联集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资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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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6、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鄂武商A股份外,武商联集团还持有和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上市公司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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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联持股方汉通投资基本情况
汉通投资为武商联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27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冬生,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其经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对工业、商业、农业、服务行业投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兼并收购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汉通投资持有鄂武商A1.84%的股权,为武商联集团的关联方,其所持有的鄂武商A股票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经发投
1、武汉经发投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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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经发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结构
武汉市国资委直接持有武汉经发投100%股权,为武汉经发投的实际控制人。武汉市国资委为武汉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武汉市政府授权武汉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武汉市属国有资产。
武汉经发投的产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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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武汉经发投主要业务、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主要业务情况
武汉经发投是武汉市政府于2005年8月设立的大型产业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能源、高新技术、制造业、物流、以及企业贷款担保、个人消费贷款担保等业务。
(2)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武汉经发投2008年、2009年年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0年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湖北阳光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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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武汉经发投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武汉经发投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资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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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6、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和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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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开发投
1、武汉开发投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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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开发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结构
武汉经发投持有武汉开发投100%股权,为武汉开发投控股股东。武汉经发投详细信息参见第二节“(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经发投”。武汉市国资委直接持有武汉经发投100%股权,为武汉开发投的实际控制人。
武汉开发投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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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武汉开发投主要业务、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主要业务情况
武汉开发投作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主营服务业投资及实业投资。
(2)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武汉开发投2008年、2009年和2010年财务会计报告已分别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2009年)及湖北阳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主要财务数据为: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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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武汉开发投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武汉开发投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资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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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6、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武汉开发投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武钢实业
1、武钢实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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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钢实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结构
武钢实业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无控股股东。武钢实业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内部经营决策机构。
3、武钢实业主要业务、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主要业务情况
武钢实业主要从事钢铁行业的服务和贸易、工程检修及冶金铸件制造等业务。
(2)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武钢实业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主要财务数据为: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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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武钢实业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5、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武钢实业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资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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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6、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武钢实业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地产
1、武汉地产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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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地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结构
武汉市国资委直接持有武汉地产100%股权,为武汉地产的实际控制人。武汉市国资委为武汉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武汉市政府授权武汉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武汉市属国有资产。
武汉地产的产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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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武汉地产主要业务、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主要业务情况
武汉地产主要从事国有资本的运营、城市建设及房地产开发,具体包括城市功能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城市功能性公益性设施的经营管理。
(2)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武汉地产2008年、2009年和2010年财务会计报告已分别经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北分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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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武汉地产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武汉地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资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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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6、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武汉地产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7、武汉地产与武汉市住宅统建办公室的关系
根据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于2003年5月出具的武国资委[2003]5号《市国资关于设立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决定》,以原武汉城市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统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武汉市住宅统建办公室(以下简称“武汉统建办”)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以及原属于武汉市劳动和社保局管理的武汉劳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作为出资,组建武汉地产。
根据鄂武商A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上查询系统获得的鄂武商A2011年3月31日的股东名册,武汉统建办持有鄂武商A387,925股股份。根据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注销核准登记通知书》,武汉统建办于2009年9月18日注销。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5月20日出具的鄂国资产权[2011]194号《省国资关于同意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继“鄂武商A”股份的批复》,鉴于武汉统建办注销后,其债权债务已由武汉地产承继的实际情况,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武汉地产承继原由武汉统建办持有的鄂武商387,925股股份,股权性质为国有股。
根据武汉地产董事会于2011年4月12日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白起鹤代表武汉地产以原武汉统建办名义于2011年4月13日与武商联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武商联集团与武汉地产于2011年4月20日签署就前述《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了《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鉴于原武汉统建办已办理工商注销手续,原武汉统建办名下鄂武商A387,925股股份已划归武汉地产持有并行使权力,但尚未办理股份过户手续,武汉地产确认,武汉地产授权原武汉统建办法定代表人白起鹤以武汉统建办名义于2011年4月13日与武商联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武汉地产、武商联集团确认,原武汉统建办法定代表人白起鹤以武汉统建办名义于2011年4月13日与武商联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其协议效力等同于武汉地产与武商联集团签署之协议。
根据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一致行动人相关情况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原武汉统建办已办理工商注销手续,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原武汉统建办持有的鄂武商A387,925股股份已由武汉地产承继,该等股份尚待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武汉地产的授权委托书及武汉地产与武商联集团签署的补充协议确认,原武汉统建办法定代表人白起鹤以原武汉统建办名义与武商联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已获得武汉地产的有效授权,其协议效力等同于武汉地产与武商联集团签署之协议。因此,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武汉地产授权原武汉统建办法定代表人白起鹤以原武汉统建办名义与武商联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以及武汉地产与武商联集团签署的《补充协议》均合法、有效。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南电力设计院
1、中南电力设计院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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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南电力设计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关系结构
中南电力设计院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的全资企业,国务院国资委直接持有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100%股权,为中南电力设计院的实际控制人。
中南电力设计院的产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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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南电力设计院主要业务、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主要业务情况
中南电力设计院的主要业务为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咨询业务。
(2)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中南电力设计院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主要财务数据为: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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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中南电力设计院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5、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中南电力设计院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资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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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6、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南电力设计院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市总工会
武汉市总工会是武汉市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和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的领导机关,隶属于中共武汉市委和湖北省总工会领导。武汉市总工会负责组织、指导下属工会活动;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目前,武汉市总工会设有17个职能部门,有员工近600人。
武汉市总工会属社团法人,其内部控制体系及财务核算方式与一般企业存在明显差异,因此本报告书未披露武汉市总工会相关财务信息。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阿华美
1、武汉阿华美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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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阿华美其他情况
根据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武汉阿华美截至2011年5月30日的企业登记信息资料,武汉阿华美的企业营业执照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状态,但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武汉阿华美近三年未开展业务,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武汉阿华美总资产248.44万元,总负债24.87万元,净资产223.56万元,资产负债率10.01%。
武商联集团与武汉阿华美于2011年4月13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武商联集团与武汉阿华美约定双方在鄂武商A所有对董事会的安排和股东大会表决等决策方面保持一致。
根据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一致行动人相关情况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武汉阿华美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限制了武汉阿华美在经营方面的行为能力;但在被吊销营业执照而未进入正式清算程序、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下,武汉阿华美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武汉阿华美与武商联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之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武汉阿华美与武商联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合法、有效。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武商联集团于2011年3月29日与武汉经发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条款,武商联集团与武汉经发投成为一致行动人(下同);
武商联集团于2011年4月7日与武汉开发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武商联集团于2011年4月13日与武钢实业、武汉市总工会、武汉阿华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11年4月13日武汉地产授权;
根据武汉地产于2011年4月12日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白起鹤代表武汉地产以原武汉市统建办名义于2011年4月13日与武商联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武商联集团与武汉地产于2011年4月20日签署就前述《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了《补充协议》;
2011年6月1日武商联集团与中南电力设计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第三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未来变动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根据鄂武商A 2007年4月披露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武商联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国资公司合计持有鄂武商A99,727,940 股股份,占鄂武商A总股本的19.66%。
2007年4月9日至2011年4月13日,武商联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汉通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鄂武商A合计15,351,011股股份,占鄂武商A总股本的3.03%。
2007年4月9日至2011年4月13日,武商联集团与武汉经发投、武汉开发投、武钢实业、武汉市总工会、武汉阿华美、武汉地产签订一致行动行为《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使得武商联集团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鄂武商A权益变动9,292,772股股份,合计增加控制的股份占鄂武商A总股本的1.83%。
2011年6月1日武商联集团与中南电力设计院(中南电力设计院持有鄂武商A 760,406股股份,占鄂武商A总股本的0.15%)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成为一致行动关系,至此,武商联集团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鄂武商A权益变动的比例达到5.01%。
武商联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汉通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及与相关方达成一致行动的行为,是为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稳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以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没有对外处置现有鄂武商A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若未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法定标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法定程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武商联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汉通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鄂武商A股份已由武商联集团董事会批准。
武商联集团与武汉经发投、武汉开发投、武钢实业、武汉市总工会、武汉地产、中南电力设计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均已获得各方的有权决策机构决议。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根据鄂武商A 2007年4月披露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武商联集团及控股股东国资公司合计持有鄂武商A99,727,940 股股份,占鄂武商A总股本的19.66%。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2007年4月9日至今,武商联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汉通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以及在此期间武商联集团与相关股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达成了一致行动关系后,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武商联集团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鄂武商A125,136,854股股份,约占鄂武商A总股本的24.67%。武商联集团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武商联集团及其关联方国资公司、汉通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15,083,67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2.69%,其中,武商联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3,446,745股股份,其控股股东国资公司持有上市公司12,326,720股股份,武商联集团全资子公司汉通投资持有上市公司9,310,211股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武商联集团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下:武汉经发投持有上市公司6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12%;武汉开发投持有上市公司6,005,23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18%;武钢实业持有上市公司1,243,3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25%;武汉市总工会持有上市公司62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12%;武汉阿华美持有上市公司436,26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09%;武汉地产持有上市公司387,92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08%;中南电力设计院持有上市公司760,40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15%;上述股东已分别与武商联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及相关合同
(一)武商联集团及关联方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情况
2008年,武商联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汉通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鄂武商A合计15,351,011股股份,合计增持股份占鄂武商A总股本的3.03%。
(二)武商联集团与相关股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1、协议当事人:
(1)武商联集团(甲方)、武汉开发投(乙方)
(2)武商联集团(甲方)、武钢实业(乙方)
(3)武商联集团(甲方)、武汉市总工会(乙方)
(4)武商联集团(甲方)、武汉经发投(乙方)
(5)武商联集团(甲方)、武汉阿华美(乙方)
(6)武商联集团(甲方)、武汉地产(乙方)
(7)武商联集团(甲方)、中南电力设计院(乙方)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支持并认可甲方在鄂武商A的第一大股东地位;
(2)甲乙双方同意在鄂武商A所有对董事会的安排和股东大会表决等决策方面保持一致;
(3)甲乙双方均承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为禁售期,除非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出售所持有的鄂武商A股份。如任何一方违背此承诺,将负责赔偿因此给对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出售股份数量和出售价计算的股份价值的50%给予对方补偿。禁售期满前一个月,如甲乙双方对此条款无补充说明,则禁售期自动延长,延长期暂定一年。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其它权益受限制的情形。
除了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武商联集团及关联方外)与武商联集团所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行使各自的权利和履行相关义务外,不存在其他协议。
第五节 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武商联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汉通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增持鄂武商A股份的资金系企业自有资金。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各方已持有的股份,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资金安排。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于未来12个月内改变鄂武商A主营业务的计划,也没有对鄂武商A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目前已公告的关于武商联集团筹划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论证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鄂武商A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其它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改变鄂武商A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包括更改董事会中董事的人数和任期、改选董事的计划或建议、更换鄂武商A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没有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鄂武商A章程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鄂武商A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调整鄂武商A现有分红政策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鄂武商A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武商联集团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仍为鄂武商A的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对鄂武商A的影响如下:
一、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分析
本次权益变动前,鄂武商A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与大股东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鄂武商A将继续保持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和机构独立:
(一)资产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后,鄂武商A仍对其全部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资产不明晰、资金或资产被信息披露义务人占用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后,鄂武商A将继续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完全独立。鄂武商A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公司(除鄂武商A及下属企业外)任除董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
(三)财务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后,鄂武商A将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运行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继续保留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财务人员不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处兼职。
(四)机构独立
鄂武商A将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
鄂武商A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场地和品牌,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依法行使股权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活动进行干预。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武商联集团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第二大股东为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各自的持股比例均不足50%、可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均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30%,且持股比例非常接近,在股权结构上处于相互制衡的状态;同时,该两大股东武商联集团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与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均未能通过其实际支配的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或控制公司的实际经营,二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表决权在事实上亦不足以单独控制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武商联集团同时为上市公司武汉中商的控股股东,持有武汉中商41.99%的股权,同时为中百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持有中百集团10.16%的股权。除武汉中商、中百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外,武商联集团及其控股或参股的企业不存在其他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武商联集团未利用其第一大股东身份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武商联集团将充分保持鄂武商A的独立性。
三、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鄂武商A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预计鄂武商A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不会出现重大关联交易。如鄂武商A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鄂武商A已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重大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除此之外,本报告书披露前24个月内,鄂武商A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未发生以下重大交易:
1、与鄂武商A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鄂武商A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2、与鄂武商A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3、对拟更换的鄂武商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4、对鄂武商A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经相关方自查,除武汉经发投于2010年11月30日至2011年1月25日间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60万股鄂武商A股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交易方式买卖鄂武商A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武汉经发投在此期间买入的鄂武商A股票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且武汉经发投于2010年11月30日至2011年1月25日间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60万股鄂武商A股票后,武汉经发投与武商联集团于2011年3月29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上述武汉经发投买入的鄂武商A股份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组成部分。
二、经自查,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方式买卖鄂武商A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由于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的财务信息量较大,本节仅就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报表和部分附录进行了披露,其他财务资料可参见本报告书备查文件。
(一)武商联集团
武商联集团2008年、2009年和2010年财务会计报告已分别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武商联集团最近三年(2008年、2009年及2010年)的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1)最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最近三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最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2、2010年度采用的会计制度和主要会计政策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信息披露义务人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会计政策、主要科目注释详细情况请参见备查文件。主要项目附注如下:
(1)应收款项
1)坏帐的确认标准
(下转34版)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38号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38号 |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77号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77号 |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24号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24号 | 住所:武汉市青山区钢花新村120街坊 通讯地址:武汉市青山区钢花新村120街坊 |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鼎力大厦 通讯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鼎力大厦 |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668号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668号 |
住所: 武汉市解放大道1431号 通讯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431号 |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万松园路7号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万松园路7号 |
本报告书、本报告、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鄂武商A | 指 |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01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汉通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实业公司、武汉市总工会、武汉阿华美制衣有限公司、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
武商联集团 | 指 |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资公司 | 指 | 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武商联集团控股股东 |
汉通投资 | 指 | 武汉汉通投资有限公司,为武商联集团全资子公司 |
武汉经发投 | 指 | 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开发投 | 指 |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武钢实业 | 指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实业公司 |
武汉阿华美 | 指 | 武汉阿华美制衣有限公司 |
武汉地产 | 指 | 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南电力设计院 | 指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方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及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达成一致行动致使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增加达到5%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证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准则1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企业名称: |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38号 |
注册资本: | 530,896,500元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420100000001411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420102799790313 |
法定代表人: | 王冬生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须经审批的,在批准后方可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可自行开展经营活动 |
邮政编码: | 430015 |
联系电话: | 027-82765792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16% | 商品销售 |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1.99% | 商品销售 |
武汉畅鑫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仓储物流 |
武汉汉通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投资管理 |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42% | 商品销售 |
项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4,495,219,091.16 | 4,258,112,732.31 | 4,013,489,024.80 |
总负债 | 1,936,819,345.02 | 1,874,648,196.22 | 1,791,766,026.4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111,637,849.25 | 1,986,317,233.79 | 1,869,793,123.05 |
资产负债率 | 43.09% | 44.03% | 44.64%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营业收入 | 3,714,678,428.49 | 3,382,555,392.37 | 3,181,712,319.63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115,819,034.37 | 100,926,450.85 | 48,810,136.85 |
净资产收益率 | 5.48% | 5.08% | 2.61%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境外居留权 |
王冬生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无 |
汪爱群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郝 健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郑 涛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孙建清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刘江超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黄家琦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宋汉杰 | 总经理助理、财务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张晓军 | 财务总监 | 中国 | 中国 | 无 |
汤 俊 | 监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冯鹏熙 | 监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股票简称(代码) | 持股数量(单位:股) | 占该公司总股本比重(单位:%) |
中百集团(代码000759) | 69,195,361 | 10.16 |
武汉中商(代码000785) | 105,477,594 | 41.99 |
企业名称: | 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77号 |
注册资本: | 400,000,000元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420100000202047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420102778164444 |
法定代表人: | 马小援 |
经营范围: | 开展能源、环保、高新技术、城市基础设施、农业、制造业、物流、房地产、商贸、旅游等于产业结构调整关联的投资业务;企业贷款担保,个人消费贷款担保;信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
邮政编码: | 430015 |
联系电话: | 027-85565683 |
项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405,026 | 1,062,978 | 1,181,102 |
总负债 | 879,115 | 726,696 | 857,19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525,911 | 336,282 | 323,912 |
资产负债率 | 62.57% | 68.36% | 72.58%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营业收入 | 156,393 | 79,092 | 40,284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33,865 | 13,344 | 9,094 |
净资产收益率 | 6.01% | 4.35% | 3.15%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境外居留权 |
马小援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无 |
王法圣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谢毅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熊瑞忠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叶长春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管志武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孙建清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陈卫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白艺丰 | 总会计师 | 中国 | 中国 | 无 |
冯鹏熙 | 总经济师 | 中国 | 中国 | 无 |
杨世武 | 副总经济师 | 中国 | 中国 | 无 |
程弘 | 副总经济师 | 中国 | 中国 | 无 |
夏频 | 副总会计师 | 中国 | 中国 | 无 |
股票简称 | 持股数额 | 持股比例 |
长江通信 | 6,191.4万股 | 31.27% |
长江投资 | 5,000万股 | 16.27% |
祥龙电业 | 3,671.78万股 | 9.79% |
企业名称: |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江汉区长江日报路24号 |
注册资本: | 1,000,000,000元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4201001101958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420102717953714 |
法定代表人: | 叶长春 |
经营范围: | 开展能源、环保、高新技术、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生态农业、商贸旅游投资业务、经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国家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
邮政编码: | 430015 |
联系电话: | 027-85497079 |
项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3,632,417,526.69 | 3,997,803,826.88 | 3,852,958,062.47 |
总负债 | 1,750,898,444.61 | 1,749,529,046.23 | 1,723,798,250.46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816,290,991.41 | 2,100,155,270.13 | 1,974,387,671.76 |
资产负债率 | 48.20% | 43.76% | 44.74%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营业收入 | 209,779,353.92 | 264,934,578.91 | 218,558,466.2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117,087,383.00 | 117,377,636.35 | 11,409,901.26 |
净资产收益率 | 6.45% | 5.59% | 0.58%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境外居留权 |
叶长春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无 |
熊先胜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周玉萍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潘健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孙楚明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吴波 | 总经理助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企业名称: |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实业公司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青山区钢花新村120街坊 |
注册资本: | 45,980,000元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420100000099980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420107177661541 |
法定代表人: | 朱跃刚 |
经营范围: | 金属材料加工;机械、电器、炉窑设备检修;土建配合;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金属制品、非标设备备品备件加工。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普通机械及配件、电器机械及器材批零兼营;武钢三废资源回收、加工和综合利用、科技咨询及信息服务。 |
邮政编码: | 430081 |
联系电话: | 027-86806126 |
项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308,814.72 | 286,826.96 | 275,919.56 |
总负债 | 212,885.51 | 204,865.65 | 202,420.04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95,929.21 | 81,961.31 | 73,499.52 |
资产负债率 | 68.94% | 71.42% | 73.36%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营业收入 | 289,354.77 | 269,264.00 | 378,533.85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1,222.78 | 3,143.91 | 1,927.63 |
净资产收益率 | 1.27% | 3.84% | 2.62%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境外居留权 |
朱跃刚 | 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戴晓光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祝千金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企业名称: | 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鼎力大厦 |
注册资本: | 420,000,000元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420100000209064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420101737546008 |
法定代表人: | 彭浩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须经审批的,在审批后方可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可自行开展经营活动。 |
邮政编码: | 430013 |
联系电话: | 027-68855300 |
项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35,820,133,837.21 | 22,736,680,614.87 | 10,226,317,935.93 |
总负债 | 30,034,547,673.01 | 18,812,522,710.90 | 8,090,286,781.0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5,375,252,999.80 | 3,559,937,563.59 | 1,812,963,174.96 |
资产负债率 | 83.85% | 82.74% | 79.11%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营业收入 | 2,300,361,884.11 | 2,460,886,500.94 | 1,614,317,074.3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169,124,194.43 | 87,776,186.28 | 91,583,403.42 |
净资产收益率 | 3.15% | 2.47% | 5.05%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境外居留权 |
彭浩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中国 | 中国 | 无 |
梁鸣 | 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张志忠 | 党委副书记 | 中国 | 中国 | 无 |
严长汉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余新民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陈劲超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明伟 | 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无 |
梁晶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方延清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葛起宏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无 |
张格飞 | 总工程师 | 中国 | 中国 | 无 |
邓涛 | 总会计师 | 中国 | 中国 | 无 |
企业名称: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668号 |
注册资本: | 6,000万元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 420000000011444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420106177563407 |
法定代表人: | 谢秋野 |
经营范围: | 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咨询业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及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及凿井工程;工程水文气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有效期至2015年2月16日)工程造价咨询(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 |
邮政编码: | 430071 |
联系电话: | 027-67816133 |
项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92,773.13 | 155,490.73 | 139,030.05 |
总负债 | 139,177.78 | 114,958.14 | 109,612.7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53,595.35 | 40,532.59 | 29,417.35 |
资产负债率 | 72.20% | 73.93% | 78.84%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营业收入 | 154,988.30 | 130,892.80 | 117,707.28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15,283.61 | 13,005.30 | 11,118.93 |
净资产收益率 | 32.47% | 37.25% | 44.85%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境外居留权 |
谢秋野 | 院长 | 中国 | 中国 | 无 |
李向东 | 副院长 | 中国 | 中国 | 无 |
朱自峰 | 副院长 | 中国 | 中国 | 无 |
陈新军 | 副院长 | 中国 | 中国 | 无 |
企业名称: | 武汉阿华美制衣有限公司 |
住所: | 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万松园路7号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毛冬声 |
经营范围: | 生产、加工、销售各类服饰及服饰配件 |
股东情况: | 武汉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5% 香港永通制衣公司持股55% |
项目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45,127,976.21 | 1,063,804,314.27 | 756,641,110.3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48,985.00 | 324,440.00 | 0 |
应收票据 | 105,000.00 | 100,000.00 | |
应收账款 | 6,566,734.41 | 18,355,391.57 | 24,570,280.02 |
预付款项 | 28,461,578.57 | 38,519,078.18 | 54,550,246.09 |
应收利息 | 0 | 0 | |
其他应收款 | 69,691,914.22 | 102,958,105.88 | 77,655,740.83 |
存货 | 323,104,758.45 | 267,633,675.42 | 278,840,318.6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2,447,526.01 | 32,529,656.80 | 0 |
其他流动资产 | 2,112,975.88 | 4,167,812.63 | 1,355,513.58 |
流动资产合计 | 1,607,862,448.75 | 1,528,397,474.75 | 1,193,713,209.43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849,619.10 | 707,069.58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0 | 0 | |
长期应收款 | 0 | 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59,737,273.68 | 989,473,939.25 | 1,003,222,113.60 |
投资性房地产 | 661,618,235.49 | 641,902,158.17 | 577,531,951.37 |
固定资产净值 | 651,691,412.85 | 665,670,210.36 | 698,788,866.30 |
在建工程 | 179,662.00 | 10,205,342.48 | 63,294,764.46 |
工程物资 | 0 | 0 | 0 |
固定资产清理 | 0 | 0 | 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0 | 0 | 0 |
油气资产 | 0 | 0 | 0 |
无形资产 | 107,071,562.35 | 108,457,872.98 | 111,278,586.79 |
开发支出 | 0 | 0 | 0 |
商誉 | 235,781,031.88 | 235,781,031.88 | 235,781,031.88 |
长期待摊费用 | 67,269,955.61 | 72,371,985.41 | 125,217,878.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007,508.55 | 4,003,097.93 | 3,953,553.0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0 | 0 | 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87,356,642.41 | 2,729,715,257.56 | 2,819,775,815.37 |
资产合计 | 4,495,219,091.16 | 4,258,112,732.31 | 4,013,489,024.8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94,357,865.00 | 538,557,865.00 | 553,25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0 | 0 | |
应付票据 | 2,125,985.00 | 30,000,000.00 | 11,406,869.91 |
应付账款 | 374,066,154.88 | 355,173,147.67 | 347,438,460.76 |
预收款项 | 297,817,908.35 | 252,328,030.32 | 175,812,118.08 |
应付职工薪酬 | 24,764,701.88 | 22,460,919.96 | 17,293,517.63 |
应交税费 | 54,198,122.29 | 68,449,045.60 | 46,228,608.54 |
应付利息 | 2,993,964.28 | 950,790.74 | 371,905.83 |
应付股利 | 0 | 0 | 0 |
其他应付款 | 259,100,503.03 | 205,201,152.29 | 305,452,519.1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 | 0 | 3,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2,582,571.48 | 10,754,110.13 | 13,517,888.96 |
流动负债合计 | 1,312,007,776.19 | 1,483,875,061.71 | 1,473,771,888.8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23,700,000.00 | 388,850,000.00 | 316,850,000.00 |
应付债券 | 0 | 0 | 0 |
长期应付款 | 0 | 0 | 0 |
专项应付款 | 701,187.75 | 950,632.37 | 1,037,370.20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10,381.08 | 972,502.14 | 106,767.4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24,811,568.83 | 390,773,134.51 | 317,994,137.60 |
负 债 合 计 | 1,936,819,345.02 | 1,874,648,196.22 | 1,791,766,026.41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 530,896,500.00 | 530,896,500.00 | 499,288,000.00 |
资本公积 | 1,290,950,525.94 | 1,275,448,944.85 | 1,286,765,507.16 |
减:库存股 | 0 | 0 | 0 |
专项储备 | 0 | 0 | 0 |
盈余公积 | 18,498,299.98 | 10,403,136.82 | 2,796,559.81 |
未分配利润 | 271,292,523.33 | 169,568,652.12 | 80,943,056.08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0 | 0 | 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11,637,849.25 | 1,986,317,233.79 | 1,869,793,123.05 |
※少数股东权益 | 446,761,896.89 | 397,147,302.30 | 351,929,875.3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558,399,746.14 | 2,383,464,536.09 | 2,221,722,998.3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495,219,091.16 | 4,258,112,732.31 | 4,013,489,024.80 |
项 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714,678,428.49 | 3,382,555,392.37 | 3,181,712,319.63 |
其中:营业收入 | 3,714,678,428.49 | 3,382,555,392.37 | 3,181,712,319.63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3,490,837,565.74 | 3,192,469,819.21 | 3,170,427,218.74 |
其他业务收入 | 223,840,862.75 | 190,085,573.16 | 11,285,100.89 |
二、营业总成本 | 3,627,457,944.07 | 3,322,547,501.08 | 3,141,852,636.37 |
其中:营业成本 | 2,984,972,856.26 | 2,762,901,654.28 | 2,579,289,738.17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2,964,834,528.31 | 2,742,851,205.70 | 2,578,175,350.37 |
其他业务成本 | 20,138,327.95 | 20,050,448.58 | 1,114,387.80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40,970,317.39 | 35,086,639.92 | 28,169,914.40 |
销售费用 | 44,215,839.84 | 32,106,795.94 | 33,002,190.67 |
管理费用 | 519,127,223.73 | 449,670,470.56 | 439,862,744.64 |
财务费用 | 38,254,064.35 | 44,155,327.17 | 62,780,769.18 |
资产减值损失 | -82,357.50 | -1,373,386.79 | -1,252,720.69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575.00 | 1,140.00 | 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7,151,000.32 | 85,856,552.28 | 74,098,170.42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 | 0 | 0 |
三、营业利润 | 184,369,909.74 | 145,865,583.57 | 113,957,853.68 |
加:营业外收入 | 7,407,791.27 | 9,093,665.57 | 19,196,044.76 |
减:营业外支出 | 4,418,601.32 | 2,657,024.90 | 46,666,305.41 |
四、利润总额 | 187,359,099.69 | 152,302,224.24 | 86,487,593.03 |
减:所得税费用 | 22,680,986.39 | 19,883,717.28 | 26,552,911.87 |
五、净利润 | 164,678,113.30 | 132,418,506.96 | 59,934,681.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5,819,034.37 | 100,926,450.85 | 48,810,136.85 |
※少数股东损益 | 48,859,078.93 | 31,492,056.11 | 11,124,544.31 |
项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43,495,146.39 | 4,068,689,284.73 | 3,789,685,264.6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 | 0 | 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479,509.87 | 80,514,680.37 | 46,088,438.5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32,974,656.26 | 4,149,203,965.10 | 3,835,773,703.1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575,039,526.34 | 3,229,712,852.69 | 3,022,593,358.1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1,967,886.31 | 179,822,375.29 | 167,589,747.5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9,176,879.00 | 117,768,695.01 | 143,046,960.9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9,059,669.54 | 358,992,289.40 | 255,505,998.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95,243,961.19 | 3,886,296,212.39 | 3,588,736,065.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730,695.07 | 262,907,752.71 | 247,037,637.6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058,388.87 | 75,203,446.32 | 9,597,675.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467,907.58 | 30,969,471.06 | 20,369,671.8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710,920.27 | 190,466.13 | 178,639.6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200,000.00 | 50,612,18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73.39 | 0 | 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440,990.11 | 156,975,563.51 | 30,145,986.5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5,847,124.15 | 155,857,667.06 | 168,967,994.0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9,215,329.64 | 395,301.00 | 102,804,098.14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0 | 0 | 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0 | 0 | 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9,250.00 | 1,737,315.7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5,141,703.79 | 156,252,968.06 | 273,509,407.9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4,700,713.68 | 722,595.45 | -243,363,421.3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75,224.12 | 257,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0 | 0 | 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92,850,000.00 | 676,200,000.00 | 599,7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0 | 0 | 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124.19 | 0 | 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2,885,124.19 | 676,975,224.12 | 856,7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96,900,000.00 | 571,892,135.00 | 664,1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7,688,248.86 | 61,550,233.31 | 79,641,354.0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0 | 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94.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64,591,443.64 | 633,442,368.31 | 743,741,354.0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706,319.45 | 43,532,855.81 | 112,958,645.9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1,323,661.94 | 307,163,203.97 | 116,632,862.21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63,804,314.27 | 756,641,110.30 | 640,008,248.0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45,127,976.21 | 1,063,804,314.27 | 756,641,1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