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1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光韵达
(二)股票代码:300227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700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700万股,其中首次上网定价公开发行的1,370万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三、联系方式
1、发行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朗山一路聚友创业中心大厦一楼
联系人:李璐
电话:0755-26981580
传真:0755-26981500
2、保荐人(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保荐代表人:李文涛、徐克非
电话:010-63081117
传真:010-63081071
发行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