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观点·专栏
  • 5:市场
  • 6:公司
  • 7:市场趋势
  • 8:开市大吉
  • 9: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2011年6月7日   按日期查找
    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7版:信息披露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2011-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空动力 公告编号:2011临-18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转增股本比例为每10股转增10股,即每股转增1股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9元

    ● 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0日

    ● 除权日及除息日:2011年6月13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年6月14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17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2011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1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并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544,786,6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59,926,527.98元。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544,786,6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即每股转增1股,共计转增股本544,786,618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89,573,236股。

    3、发放年度:2010年度。

    4、发放范围:截至2011年6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5、对于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9元;对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1元。

    6、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金额每股0.099元向派发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发放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或者(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分配的现金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并由该等机构、场所缴纳所得税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011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三、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 年6月10日

    2、除权、除息日:2011 年6月13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1年6月14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6月17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1年6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实施办法

    1、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请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时与本公司联系现金红利派发事宜,并提供以下证明:

    1)股东帐户卡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股东身份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开户银行帐号

    7) 尚未支付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应同时出具同意放弃支付股改对价部分股份应分得的利润的书面意见。

    2、本公司其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于除权除息日直接计入股东账户,未办妥指定交易股东的转增股份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存管,待办妥指定交易后取得。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种类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加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公积金转股数量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293,673,84653.91%293,673,846587,347,69253.91%
    无限售条件股份251,112,77246.09%251,112,772502,225,54446.09%
    合计544,786,618100.00%544,786,6181,089,573,236100.00%

    七、实施利润分配及转增方案后,按新股本1,089,573,236股摊薄计算的2010 年度每股收益为0.19元。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方案中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029-86150271

    传真:029-86629636

    通信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

    邮 编:710021

    九、备查文件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