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01 股票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1-007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公司会议室。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五届十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11年6月7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张大成先生、刘芳先生、李文婷女士、张景杰先生、崔国珍女士、任会云女士、张学东女士、徐新开先生、吕淑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张学东女士、徐新开先生、吕淑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董事换届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产生及其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各候选人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个人品质都能够胜任本公司董事工作;未发现有国家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况存在。
3、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对各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进行表决。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
(二)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1年6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议题:
1、议案之一: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2、议案之二:审议《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3、议案之三:审议《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4、议案之四: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议案之五:审议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议案之六: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1年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7、议案之七: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8、议案之八:审议《关于同意公司分公司名人俱乐部及科技市场房产拆迁相关开发手续等事宜委托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同办理的议案》;
9、议案之九: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10、议案之十: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之一至议案之八详见公司2011-004公告;议案之九详见本公告;议案之十详见公司2011-008公告。
(七)会议登记办法:
凡具备上述资格的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上述股东也可利用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1、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人: 刘迪
联系电话:0451-86269031
传真:0451-86269032
3、登记日期:2011年6月27日至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7日
附件1: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大成:曾任哈尔滨粮食局副局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现任哈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2、刘芳:副研究员,曾任黑龙江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经济系副主任,哈尔滨工大集团资本运营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3、李文婷:高级会计师,现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4、张景杰: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粮食局工业处处长,现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5、崔国珍:曾任沈阳军区第一通讯总站连长、指导员,沈阳军区第 23 军通讯站站长,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园区房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哈尔滨哈特商务酒店总经理,哈尔滨工大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园区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第五届董事会司董事。
6、任会云:曾任黑龙江阿城粮食局财务科科长,哈尔滨工大高科总会计师,哈尔滨教育考试培训大厦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附件2: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学东:曾任哈尔滨南岗区公安分局控申科副科长、科长,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徐新开:曾任哈尔滨化肥厂总调度长,哈尔滨炼油厂厂长,中外合资同兴装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大植物蛋白公司总经理,北京哈特新型建材厂厂长,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吕淑芹:历任哈尔滨量具刃具厂车间主管会计、车间财务负责人、哈尔滨量具刃具厂分厂财务副厂长、 哈尔滨量具刃具厂销售总公司财务科长,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附件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学东、徐新开、吕淑芹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6 月 7 日于哈尔滨
附件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学东、徐新开、吕淑芹,作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学东、徐新开、吕淑芹
2011 年 6 月7 日
附件 5: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换届选举的材料后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现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产生及其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各候选人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个人品质都能够胜任本公司董事工作;未发现有国家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况存在。
3、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
独立董事:张学东、徐新开、吕淑芹
2011 年 6 月7 日
附件6: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证券代码:600701 股票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1-008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11年6月7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推荐,提名张克秀女士、张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请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砚超先生直接进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 6月7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克秀,曾任黑龙江大学教学管理科科长,俄语系党总支书记,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张崇,曾任哈尔滨轻工业进出口公司财务科长,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总公司经济师,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