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三精制药 公告编号:临2011-019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9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0元(含税)。
● 每股转增0.5股;每10股转增5股。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49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391元。
● 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3日
● 除权(除息)日:2011年6月14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年6月1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20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于2011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0年度
(二)发放范围:
1、对于A股自然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3.91元;
2、对于A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税前为每10股4.90元。
3、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 号)的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按照税后金额发放,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股3.91元。
(三)本次分配以386,592,3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0元(含税),转增5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1元,共计派发股利189,430,275.02元。实施后总股本为579,888,597股,增加193,296,199股。
三、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3日
(二)除权(除息)日:2011年6月14日
(三)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1年6月15日
(四)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20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截止2011年6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
五、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法
(一)现金红利
1、本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参股股东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本公司其他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待其办理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二)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转增股份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零碎股份,按照零碎股份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 股,直至完成全部转增股份。
六、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其中: | ||||||||
| 境内法人持股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 | ||||||||
| 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86,592,398 | 100% | 193,296,199 | 193,296,199 | 579,888,597 | 100%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
| 三、股份总数 | 386,592,398 | 100% | 193,296,199 | 193,296,199 | 579,888,597 | 100% | ||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579,888,597股摊薄计算的2010年度每股收益为0.5757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3号
电话:0451-84675166
传真:0451-84675166
邮编:150069
九、备查文件目录
1、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10年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829 股票简称:三精制药 编号:临2011-020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6月2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6月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8人,实到会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哈药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业绩,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公司决定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哈药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伍亿元人民币。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六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