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编号:临2011-013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汪天仁委托董事甘军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变更名称和建设地点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拟以该公司为主体,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兵团农十二师西山工业园区内建设二条日产7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理2×300吨/日生活垃圾及配套2×1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因项目建设厂址一直未能确定,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尚未注册成立。为加快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共同出资成立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的解除协议》,同意“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新“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40000万元调减为10000万元,全额由公司出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退出参股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厂址变更为新疆乌鲁木齐市达板城区祁家沟。
二、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经审计的实收资本为基准,收购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方股东自然人唐嗣洪持有的49%的股权,受让价格为188.65万元。本次收购后,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三、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公司首期出资300万元;随着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各项工程不断推进,吐木秀克水电站工程已并网发电满一年,2010年实现净利润1570.59万元;小石峡水电站项目和温宿县台兰河一、二级水电站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并已进入施工高峰期,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预可研报告已通过审查,铁米苏尔河水电站及协和拉段项目前期工作有序稳步向前推进,工程建设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大,根据《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出资协议书》,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国电阿克苏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2670万元。(公司首次投资情况详见公司2008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D5版、中国证券报D011版、证券时报A12版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四、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组建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公司首期出资1200万元;以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的年产240万吨大平滩煤矿作为自治区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项目,项目的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已通过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和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项目开工的前期准备工作也基本完成,项目建设也按照投资计划有序推进。根据《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协议书》,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增资1801.25万元(公司首次投资情况详见公司2008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23版、中国证券报C012版、证券时报C1版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五、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电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组建国电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首期出资700万元与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投资组建国电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35%的股权;国电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购的大河沿河七级电站已并网发电,五、六级电站增容正在建设中,风电、太阳能和煤电一体化项目正在有序开展,资金需求逐步增加。根据《国电青松吐鲁番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增资3780万元。(公司首次投资情况详见公司2009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108版、中国证券报C014版、证券时报B24版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六、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阿克苏青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阿克苏青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加快拓展阿克苏青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在阿拉尔市、和田和克州的商品混凝土业务,同意公司对阿克苏青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000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