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1-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1-011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6月7日,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500万元予以归还,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2月,公司根据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分别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3,000万和3,500万元转入公司及子公司吉林得利斯有限公司,暂时作为流动资金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应在6个月期满前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500万元。资金使用及归还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账 号 | 借款额 | 资金用途 | 借款日期 | 归还日期 |
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 | 15-449001040069509 | 1000万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2010.12.10 | 2011.06.03 |
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 | 15-449001040069509 | 2000万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2011.01.26 | 2011.06.0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377005085018010024560 | 1000万 | 补充吉林得利斯流动资金 | 2010.12.02 | 2011.06.0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377005085018010024560 | 2500万 | 补充吉林得利斯流动资金 | 2010.12.13 | 2011.06.07 |
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1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范围内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行情况良好。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