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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菱科技成为A股首例发行中止公司。这一事件,对正在努力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新股发行领域乃至整个市场而言,无疑具有深远意义。
首例发行中止的出现,说明发行改革市场化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以询价机构为代表的投资者用脚投票,彰显了“买方约束”的巨大作用和重大胜利。至此,A股市场终于出现了“卖不出去”的情况,且无关行政干预。这对新兴加转轨的市场而言,殊为难得。同时,此例也再次说明,对市场化改革效果的评价,不仅体现于改革方案是否完备,不仅体现于舆论是否迎合,还切实地反映在改革实践中。实践证明,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完全正确、必须坚持,并有必要将发行环节的改革深化到退市等其他相关环节。
首例发行中止的出现,说明新股市场风险特征得到了较为充分的还原,风险约束得到了力度较大的强化。从炒新被套、炒新退潮,打新破发、打新冻结资金急剧下降,到询价不足、发行中止,清晰地勾勒出新股风险从炒新的二级市场,向打新的一级市场、甚至向询价的“半级市场”传导的路径。经此例,新股市场的风险已经波及包括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在内的全部新股相关主体,风险约束也已作用于全部相关主体。
首例发行中止的出现,说明以进一步强化定价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第二阶段发行改革措施较为有效。由于网下抽签大幅提高了单家询价机构获配新股数量,由于询价机构巨额套牢的情况不断增加,询价机构对新股价格的敏感性大大提高,行为更加审慎。看似牢不可破的利益共同体,在强烈的利益约束面前轰然倒下,捧场、义气都比不上吃饭,买方并不一定是弱势群体,“归位尽责”意义重大。
首例发行中止的出现,说明新股早已不是稀缺资源。仅从数量来说,供应端的行政管制事实上已大大淡化、几同于无。由此,新股定价的行政性溢价空间大大缩小,新股及新股表现的分化不可避免。
首例发行中止的出现,说明新股保荐与承销已经成为证券公司的风险业务。与此同时,新股风险对券商直投、自营、资管等业务的约束也更加明显。从行政管制下“新股不败”的无风险业务到如今发行中止的风险业务,新股将更加考验证券公司投行、直投、自营、资管等业务线的专业能力、执业水平和服务水平。
首例发行中止的出现,说明在我国资本市场中,股权融资的成本和约束正在提升,这将深刻地改变我国直接融资领域的运行机理,有利于改善直接融资结构,有助于推动成熟股东文化、投资文化的形成。
首例发行中止的出现,说明一系列有关改革的错误认识都有待厘清。曾几何时,“发行市场化导致‘三高’、超募”、“一级市场是二级市场泡沫策源地”、“一级市场价格决定二级市场价格”等错误认识都有不小的市场,但经过一段时间特别是今年的破发潮猛烈袭来后,随着市场的价值回归,上述看法均不同程度地归于平静、不证自伪。
首例发行中止的出现,说明在我们这样的新兴加转轨市场,对推动市场化改革的工作必须保持足够的耐心和宽容;面对纷繁的舆论和利益诉求,改革者必须心有定力、从一而终。只有这样,才能将物质收获升华为精神财富,为改革的深化提供充分保障。
毋庸讳言,尽管以发行中止为代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至今已收到了良好成效,但改革工作仍在半途,不可有丝毫松懈。市场经济的共性特征,包括经济关系市场化,市场决策分散化、自主化,宏观调控间接化和经济运行法制化。以这四个目标论,发行改革乃至资本市场改革工作还远未到位。与此同时,正是基于经济体制的转轨阶段,市场化改革在不同领域也面临不同程度的干扰和抵制。
但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现在虽只有一点小小的力量,但是它的发展会是很快的。它在中国的环境里不仅是具备了发展的可能性,简直是具备了发展的必然性。”拿这段话衡量发行改革和资本市场改革工作的未来,我们认为是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