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1-027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1年5月25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1年5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02,495,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9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202,495,33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642,994,398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6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1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11年6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502 |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 | 08*****739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1年6月16日。
六、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2,642,994,398股摊薄计算,2010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53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40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黄国维、何烨淳
咨询电话:0755-83684138
传真电话:0755-83684128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