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临2011-010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11年5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会议于2011年6月8日8: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60,773,588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票60,773,588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票60,773,588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2010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同意票60,773,588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字 [2011]第04367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17,951,363.6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0,563,961.47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02,186,037.27元。
2010年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211,52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应分配红利63,457,0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98,784,437.98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60,773,588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2010年度财务决算
同意票60,773,588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60,773,588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议案详见2011年4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42,604,282股不参与表决,本次股东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8,169,306股。同意票18,075,606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 反对票 93,7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弃权票0股。
(八)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按中国会计标准审计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母公司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3万元,公司不另支付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同意票60,773,588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九)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票60,773,588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更换监事的议案
选举杨延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票60,773,588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742 股票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临2011-011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九次监事会于2011年6月8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杨延晨委托监事郎瑞兰出席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杨延晨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杨延晨先生简历:男,汉族,195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一汽贸易公司汽车结算科科长;一汽贸易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一汽贸易总公司财务控制部经理。现任一汽集团公司子公司特派监事。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