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东中西区域
合作示范区获批设立
合作示范区获批设立
2011-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梁敏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梁敏 ○编辑 刘玉凤
记者昨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务院日前批准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并正式批复《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示范区建设将于2015年初见成效,到2020年全面建成。
依据方案,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是:立足连云港,依托大陆桥,服务中西部,面向东北亚,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推动东中西地区良性互动,全方位拓展开放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以徐圩新区为先导区,建成服务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东中西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据介绍,连云港作为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区位优势明显,战略地位重要。在连云港设立示范区,对于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东中西地区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