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打击非法证券活动
取得阶段性成果
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1-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刘伟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刘伟 ○编辑 刘玉凤
记者近日获悉,今年以来,深圳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深圳证监局组织全市开展了四次打击非法经营证券统一行动,成功捣毁犯罪窝点1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人,刑拘90人,涉案金额总计过亿元。深圳证监局和深圳公安局提示投资者,应识破非法证券活动四大骗局,提高防范意识。
据深圳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非法证券活动的四大主要手法分别是:利用假公司、假地址从事非法证券咨询以及诈骗;以销售软件的形式开展非法证券咨询;非法从事香港股票代客理财;擅自发行股票。
据介绍,利用假公司、假地址从事非法证券咨询以及诈骗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多在深圳龙岗、宝安区偏僻的农民房租房办公且经常变换办公地点,以并不存在的投资公司、私募公司的名义,通过电话、短信、QQ等形式,以所谓提供股票内幕信息、利润三七分成为由招揽客户从中获利。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人数不多,不与客户当面接触,流动性强,通过铁通电话捆绑上网、使用移动固话等方法作案。
而目前以销售软件的形式开展非法证券咨询活动,在整个非法经营证券咨询业务犯罪中的比例最大,受侵害的客户也最多。深圳警方介绍,这一类犯罪的主要手法是:以软件公司名义通过电视证券节目、网站、电话等方式在全国招揽客户,并以售卖荐股软件为名与全国各地客户签订服务协议,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客户提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深圳警方提醒,投资者在非法证券经营机构从事任何形式的证券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应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远离非法证券活动。投资者应到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进行证券投资咨询,查询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及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