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1-9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是、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股份”或“公司”)于2011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6月9日上午9点30分在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谢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0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201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 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0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028,301,798.17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4.13%。实现利润总额548,451,524.27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9.09%;归属于股份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244,158.1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2.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蒋文军、陶久华、黄小强就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 6 月 9 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1-10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是、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股份”或“公司”)于2011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6月9日下午2点在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瑞模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10 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028,301,798.17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4.13%。实现利润总额548,451,524.27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9.09%;归属于股份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244,158.1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2.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 6 月9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1-11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是、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经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大会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9点30分。
3、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58号贝因美大厦23楼。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会议议题:
(1)审议《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4)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聘请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出席会议人员:
(1)2011 年6 月24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法律顾问及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8、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股东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1 年6月29 日;
(3)登记地点: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9、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3758号贝因美大厦。联系电话:0571-28933510 28933580。传真:0571-28077045
联系人:刘晖宇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止2011年6月2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贝因美”(002570)股票______股,拟参加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委托意见表
序号 | 议题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 |||
2 | 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 |||
4 | 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关于聘请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6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