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30 股票简称:沃尔核材公告编号:2011-02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沃尔核材”)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本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本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22号文核准。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本次配股获配的股票共计46,311,345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1年6月13日上市。
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如下: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沃尔核材
股票代码:002130
本次配股前股本总数:244,575,000股
本次配股新增上市股份:46,311,345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27,251,84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增加19,059,505股
本次配股后股本总数:290,886,345股
本次获配股份上市日期:2011年6月13日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上市保荐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中文名称: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英文名称:SHENZHEN WOER HEAT-SHRINKABLE MATERIAL CO.,LTD.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新围工业区沃尔工业园
4、法定代表人:周和平
5、本次配股发行前注册资本:24,457.50万元
6、股票简称:沃尔核材
7、股票代码:002130
8、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9、经营范围:热缩材料、冷缩材料、阻燃材料、绝缘材料、耐高温耐腐蚀新型材料、套管、电缆附件、电缆分支箱、热缩材料新型电子线和电源连接线、环保高温辐射线缆、有机硅线缆、有机氟线缆、热缩材料生产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和购销;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的购销(以上均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投资风力发电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
10、董事会秘书:王占君
11、联系电话:0755-28299020
12、联系传真:0755-28299020
13、互联网网址:http://www.woer.com
14、电子信箱:fz@woer.com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2011年6月2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1 | 周和平 | 董事长 | 124,231,236 | 50.79% | 149,077,483 | 51.25% |
2 | 陈 莉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337,500 | 0.14% | 405,000 | 0.14% |
3 | 康树峰 | 董事/副总经理 | 567,945 | 0.23% | 681,534 | 0.23% |
4 | 王宏晖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 | |||
5 | 桂全宏 | 独立董事 | -- | |||
6 | 陈燕燕 | 独立董事 | -- | |||
7 | 曾凡跃 | 独立董事 | -- | |||
8 | 彭雄心 | 监事会主席 | 1,401,687 | 0.57% | 1,682,025 | 0.58% |
9 | 张 瑛 | 监事 | -- | |||
10 | 张 勤 | 监事 | -- | |||
11 | 王占君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 |||
12 | 向克双 | 副总经理 | -- | |||
126,538,368 | 51.73% | 151,846,042 | 52.20% |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2011年6月2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周和平先生持有沃尔核材149,077,483股,占配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51.25%,为沃尔核材实际控制人。
周和平先生未在其他公司拥有权益。
周和平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生,高级工程师。1985年-1988年任燕山石化工业公司技术员;1988-1991年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所攻读高分子专业硕士;1991-1995年任深圳市长园集团有限公司母料厂厂长;1995-1998年任保定合力达应用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6月至今任沃尔核材董事长。周和平先生长期从事辐射化学材料的研发,曾参与发明相关领域的多项专利,是化学工业专家、深圳市电力协会电力电缆专家,为深圳市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四)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11年6月2日公司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总数为61,777人,其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周和平 | 149,077,483 | 51.25% |
2 | 周文河 | 3,697,041 | 1.27% |
3 | 彭雄心 | 1,682,025 | 0.58% |
4 | 柯泽山 | 911,157 | 0.31% |
5 | 周红旗 | 692,064 | 0.24% |
6 | 康树峰 | 681,534 | 0.23% |
7 | 王志勇 | 540,000 | 0.19% |
8 | 李胜华 | 520,182 | 0.18% |
9 | 祁振林 | 489,600 | 0.17% |
10 | 张巨成 | 405,000 | 0.14% |
10 | 陈莉 | 405,000 | 0.14% |
合计 | 159,101,086 | 54.70% |
(五)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配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5,297,526 | 38.96% | 19,059,505 | 114,357,031 | 39.31% |
高管锁定股 | 95,297,526 | 38.96% | 19,059,505 | 114,357,031 | 39.31%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9,277,474 | 61.04% | 27,251,840 | 176,529,314 | 60.69% |
三、股份总数 | 244,575,000 | 100.00% | 46,311,345 | 290,886,345 | 100.00% |
第四节 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发行数量:实际发行46,311,345股。
2、发行价格: 7.18元/股。
3、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募集资金总额: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32,515,457.10元,募集资金利息为26,872.32元。
5、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5,264,936.60元(包括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以及其他费用),每股发行费用为0.33元。
6、募集资金净额:317,250,520.50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78元(按照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26元(在201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基础上按本次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9、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截至2011年6月3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1]0178号《验资报告》,经会计师审验,截至2011年6月3日,实际已通过配售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311,345.00股,募集资金总额332,515,457.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264,936.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7,250,520.5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46,311,345.00元,增加资本公积270,939,175.50元。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于2011年2月15日披露了2010年年度报告,于2011年4月23日披露了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请投资者查阅当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资料。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公告日至本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
保荐代表人:姚晨航、李守法
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北京远洋大厦7层708A
电话:010-66220009
传真:010-66220148
(二)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全面的尽职调查和审慎的核查,出具保荐意见如下:发行人沃尔核材申请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售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