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阳”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02号文核准。上海新阳的股票代码为300236,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430万股,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1年6月20日(T日),参与申购的投资者须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4、宏源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6月13日(T-5日)至2011年6月15日(T-3日),组织本次发行的路演推介和初步询价,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上海、深圳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5、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中要求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宏源证券自主推荐且已向协会报备的16家推荐类询价对象。
6、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6月15日(T-3日)12:00前在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主承销商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宏源证券研究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86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数量必须是86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430万股。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及承销风险等因素,直接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10、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430万股,则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有效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网下配售,首先由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排列,然后依次配流水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号的个数等于其有效申购量除以86万股。然后通过随机摇号,确定5个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配售86万股。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43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11、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其申购数量应为该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统计违约情况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2、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阶段的具体报价情况将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进行披露。
14、回拨安排:网上申购不足时,可以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的机构投资者申购,仍然申购不足的,可以由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5、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网下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6、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而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网下机构投资者在既定的网下发售比例内有效申购不足;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年6月10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 sinyang.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 日期 | 发行安排 |
T-6日 | 2011年6月10日(周五) |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提示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其他文件上网披露 |
T-5日 | 2011年6月13日(周一)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
T-4日 | 2011年6月14日(周二)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
T-3日 | 2011年6月15日(周三)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当日15:00) |
T-2日 | 2011年6月16日(周四) |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T-1日 | 2011年6月17日(周五)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T日 | 2011年6月20日(周一) |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
T+1日 | 2011年6月21日(周二) |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网上发行配号 |
T+2日 | 2011年6月22日(周三) | 刊登《网下摇号抽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摇号抽签;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 |
T+3日 | 2011年6月23日(周四)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宏源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路演推介工作。
1、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6月13日(T-5日)至2011年6月15日(T-3日),分别在上海、深圳和北京向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 推介时间 | 推介地点 |
2011年6月13日 (T-5日,周一) | 09:30-11:30 | 上海:新天哈瓦那大酒店三楼舜华宴会厅3+4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88号 |
2011年6月14日 (T-4日,周二) | 09:30-11:30 | 深圳:福田香格里拉酒店三楼宴会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号 |
2011年6月15日 (T-3日,周三) | 09:30-11:30 | 北京:中国人寿中心2层国寿会议中心金融大讲堂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 |
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咨询联系电话:010—88085885、88085881、021—58202308或0755-33968139。
2、初步询价安排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1)配售对象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代码及名称、银行收付款账户名称和账号等)以2011年6月15日(T-3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负。
(2)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11年6月13日(T-5日)至2011年6月15日(T-3日)每日9:30至15:00。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由其所属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报价,申报申购价格及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可以最多申报三档申购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各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相互独立,各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之和不得超过网下发行量,即430万股,同时每一档申购价格对应的申购数量不低于网下发行最低申购量,即86万股,且申购数量超过86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86万股的整数倍。
申报申购数量及申购价格时应注意:
①每一配售对象最多可填写三档申购价格;
②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了三档申购价格分别是P1、P2、P3,且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P1,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3)股票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股票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6月15日,T-3日)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股票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430万股以上的部分。
(4)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股票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6)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协商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朱俊峰、李琳、齐婧、李红梅、王丹彤
联系电话: 010-88085885、88085881、021-58202308、0755-33968139
传 真: 010-88085254、88085255
发行人: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