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相关条款的公告
托管协议相关条款的公告
2011-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进一步降低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资金结算风险,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遵照相关法规及托管协议关于托管协议变更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基金托管协议中关于基金转换业务资金交收日的有关条款进行调整如下:
删除本基金托管协议第七节第三条中关于转换资金具体交收日的描述“转换资金交收日为T+1 日”,删除后的描述为:“6.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申购资金交收日为T+2 日,赎回资金交收日为T+2 日。”。
前述修改,与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无任何冲突,不涉及本托管协议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上述托管协议的修改事宜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修改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