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新增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关于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新增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一、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前与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现增加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519032)的代销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二、自2011年6月10日起,投资者均可在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网点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华宝证券网站:www.cnhbstock.com
华宝证券咨询电话:400-820-9898或者021-38929908
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9日
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第五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6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519023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8年10月24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1年6月8日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1年度第2次分红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A | 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519024 | 519023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051 | 1.048 |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435,725.14 | 5,187,454.84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87,145.03 | 1,037,490.97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11 | 0.11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供分配收益的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1年6月15日 |
除息日 | 2011年6月1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6月17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注册登记机构将以2011年6月15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其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并将于2011年6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自2011年6月1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由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查询到的分红方式可能与实际的分红方式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
1、请认真阅读本公司寄送的对账单(包括纸质和电子对账单,下同)。对账单上显示的分红方式为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相应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当季发生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对账单。如未能如期收到对账单,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致电本客服中心并要求补寄。
2、本基金各类份额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权益登记日申请更改分红方式的,对本次分红无效),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的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3、自2009年8月7日起,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申请设置的基金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变更本基金在多个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应分别向这些销售机构提交设置分红方式的交易申请。
4、除息日申请申购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除息日申请赎回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投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4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及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