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10 股票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01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在2011年5月21日如期召开了董事会二届二十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其中独立董事应到3名,实到3名)。
会议由徐长江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于2011年6月5日届满,结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工作绩效、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徐长江、陈松林、顾建华、杨建华、马永以及满政德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范健、胡世伟和江平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三年(自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该议案需提请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连任的议案》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即公司总经理顾建华、副总经理马永、满政德、董事会秘书陈松林及财务负责人张凯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议公司按原职位续聘前述高级管理人员,并同意该等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三年。
三、《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全体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如适用)将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同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如适用)按照该协议调配、使用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11年6月9日
附件1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长江先生,中国国籍,1951年7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曾任大庆油田采油五部六分站副站长、站长,南通市文峰饭店商品部经理,南通市文峰饭店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南通大饭店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峰集团”)董事长,南通市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文峰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文峰饭店董事长,南通大饭店董事长,南通新有斐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文峰千家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南通市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南通文峰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文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等职。曾于2003年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07年获得江苏省统战部、省经贸委等"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南通市政府"南通民营经济争创'名企、名品、名人'2006年度人物",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第二届中国连锁成就奖",江苏省经贸委等"江苏省优秀创业企业家等"荣誉。无境外居留权。
陈松林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南通市委组织部科员、副科长,南通市旅游局副局长,文峰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南通文峰千家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南通文峰麦客隆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文峰集团董事,文峰饭店董事。无境外居留权。
顾建华先生,中国国籍,1958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营师,中共党员。曾任南通市糖烟酒总公司团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人武部部长、党办主任,南通市新亚商场副总经理,南通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多家下属子公司董事长,文峰集团董事,上海文峰千家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曾荣获"江苏省劳动模范"称号。无境外居留权。
杨建华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煤炭工业部大屯煤电公司第一中学教师,文峰饭店公关部经理、营业部经理,文峰集团事业发展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文峰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江苏文峰汽车连锁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南通文峰弘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南通文峰东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南通博泰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南通文峰安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文峰千家惠董事等职。无境外居留权。
马永先生,中国国籍,1954年11月出生,大专文化。曾任南通商业局计财科科员,南通市财贸干校教师,南通大饭店总经理助理,上海华成房产公司财务总监,文峰集团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文峰集团董事,上海文峰千家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南通大饭店董事等职。无境外居留权。
满政德先生,中国国籍,1952年10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曾任南通市生活用品公司业务主办,南通文峰友谊商场经理,南通文峰商场副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文峰千家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文峰集团监事,上海文峰千家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无境外居留权。
附件2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健先生,中国国籍,1957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南京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中德法学研究所中方所长,兼任第八届中华全国青联委员,首届教育部法律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等职。1995年曾当选为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9年曾受聘于联合国计划发展署担任联合国越南改革项目专家顾问。现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等职。无境外居留权。
胡世伟先生,中国国籍,1949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南市区副食品公司总经理,上海南市区财政贸易办公室副主任,上海西门(集团)公司总经理,上海豫园(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上海黄埔豫园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无境外居留权。
江平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江苏省南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南通富华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海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通江海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等职。现任南通新江海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公司独立董事。无境外居留权。
财务总监简历
张凯先生,中国国籍,1956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南通市副食品公司会计、南通大饭店财务总监、江苏文峰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下属多家子公司监事。无境外居留权。
股票代码:601010 股票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02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到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6月5日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出换届选举。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设3名监事,其中监事会主席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根据股东推荐,监事会提名裴浩兵先生、夏春宝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需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6月9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裴浩兵先生,中国国籍,1952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南通无线电仪器厂团委书记、南通大饭店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南通大饭店总经理,南通文峰洗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无境外居留权。
夏春宝先生,中国国籍,1955年2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南通市大达渔业公司会计。现任公司监事,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无境外居留权。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03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9日在南通市青年东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长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1年5月27日以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6月27日(星期一)上午9:30
3、会议召开地点:南通市青年东路1号文峰饭店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6月2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需审议表决以下3项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有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情况请见本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有关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会议资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1年6月24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传真号码:0513-85121565)
2、登记时间:2011年6月24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南通市青年东路1号文峰商贸二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1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26007
电 话:0513-85505666-8968 传 真:0513-85121565
联 系 人:陈松林、程 敏
2、会议费用: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董、监事简历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已于2011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股本已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章程第三条“公司于200【】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200【】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修改为“公司于2011年5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00万股,于2011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
二、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280万元”。
三、原章程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持有【】万股,其他内资股东持有【】万股。”修改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9,28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发起人持有37,000万股,其他内资股东持有12,280万股。”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为授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 : 受托人签名:
(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股东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__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04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证可【2011】719 号《关于核准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000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78.9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621.0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5月30日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0JNA3035-6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中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情况
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中支行开设了账号为32001642736059591378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11年6月1日,账户余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元)。
2、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区支行开设了账号为50170188000035483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11年6月1日,账户余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元)。
3、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开设了账号为326008608018170073071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11年6月1日,账户余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元)。
4、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开设了账号为4901014210003529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11年6月1日,账户余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元)。
5、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开设了账号为840115809908094001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11年6月1日,账户余额为人民币陆亿叁仟陆佰贰拾壹万零伍佰玖拾肆元柒角整(636,210,594.70元)。
6、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开设了账号为10-708901040008868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11年6月1日,账户余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可以以存单及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公司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安信证券。存单到期、续存均须从专户中经过,存单不得质押。
2、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安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安信证券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安信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安信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安信证券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安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严俊涛、姚小平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安信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安信证券。
6、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安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安信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安信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同时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效力。
8、募集资金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安信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安信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安信证券发现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协议自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安信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6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