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
应避免“涸泽而渔”
应避免“涸泽而渔”
2011-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钱晓涵 ○见习编辑 田野
⊙记者 钱晓涵 ○见习编辑 田野
2010年,中国A股市场创出了一项纪录,IPO融资规模稳居全球第一。中国股市建立仅20年,能取得这样的成绩着实不易。
然而,与“全球最大IPO市场”地位不太相称的是,A股市场全年走势不佳,上证综合指数累计跌幅超过14%,在“金砖四国”中表现最差,全球股市排名仅略好于深陷债务危机的希腊。
融资第一,跌幅第二,这不禁令人联想起古语“涸泽而渔、焚林而猎。”中国股市辉煌的IPO纪录,究竟是不是由过度透支换来的呢?
上市公司集体“超募”、新股发行市盈普遍高企。仅从这两大表象出发,我们就不该为“全球最大IPO市场”的名头欢呼,正视A股市场的IPO泡沫,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从今年上半年的情况来看,投资者终于开始用脚投票。新股上市后大面积破发,新股发行中签率直线上升,一级市场“资金池”不断萎缩,打新资金流向其他渠道……可以预见的是,自八菱科技开始,A股市场可能会出现更多的发行中止案例。投资者不再迷信“新股不败神话”,A股市场IPO,再也不是“钱多、人傻”的游戏。
必须强调的是,我们并不提倡管理层人为控制IPO节奏,恰恰相反,市场化发行才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最终方向。在现阶段,应当为股市IPO负起责任来的,是上市公司和投行。
过度包装业绩、蓄意高价发行是目前投行业的通病,长此以往,股市配置市场经济资源的效果势必大打折扣,投资者对股市的信心也会受到巨大打击。
我们提倡真实信披、合理定价、理性融资。发行人与投行将IPO价格定得稍低一些,适当让利于投资人,让A股市场新股申购的“赚钱效应”重新显现出来,长期来看,这一定是聪明之举;反之,若联手做局,过度包装、强行推高IPO价格,最终只能落得发行失败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