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1-012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54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034.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79,932.22万元。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9年1月28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京永验字(2009)第21007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吉林得利斯在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号分别为449001040069509、377005085018010024560,并于2010年1月12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10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2月26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得利斯食品使用超募资金11,360.00万元,以增资投入的方式建设西安得利斯50 万头生猪胴体分割和年产 5,000 吨调理食品加工项目。西安得利斯在中国工商银行诸城支行开立账号为1607004119200049155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0年4月15日与民生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诸城支行正式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1、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3,034.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79,932.22万元。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档肉制品项目》和《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200万头生猪及冷却肉加工项目》。目前吉林得利斯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本部年产2万吨高档肉制品项目正在建设当中。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0年2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建设生猪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2,680.80万元在公司本部建设生猪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建设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50万头生猪胴体分割和年产5,000 吨调理食品加工项目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开拓西北市场,同意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360.00万元向子公司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得利斯”)增资,用于建设西安得利斯50万头生猪胴体分割和年产5,000吨调理食品加工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建设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8,000吨高档肉制品项目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开拓东北市场,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230.60万元对子公司吉林得利斯进行增资,用于建设吉林得利斯年生产8,000吨高档肉制品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进行了公告。2010年2月26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三项议案。
(2)201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拟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还款总金额为11,000万元,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诸城市支行短期借款5,00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短期借款6,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10年4月1日进行了公告。
3、资金闲置情况
(1)201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分别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3,000万和3,500万元转入公司及子公司吉林得利斯有限公司,暂时作为流动资金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当时超募资金建设项目《生猪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8,000吨高档肉制品项目》两项目正处在建设时期,部分资金处在闲置状态,截止2010年10月底,以上两项目资金余额为9,420.00万元和9,961.92万元(含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2011年6月7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500万元全部予以归还,存入了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11年6月9日进行了公告。
(3)截止2011年5月底,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诸城市支行开立的账号449001040069509余额为109,379,713.63元、吉林得利斯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开立的帐号377005085018010024560余额为31,650,346.60元、西安得利斯在中国工商银行诸城支行开立的账号1607004119200049155余额为65,425,892.38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其剩余资金中的3,000万元暂时补充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近176万元,到期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同时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任何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若募投项目需要进行资金支付,公司将及时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因此,我们同意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业绩,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两项目中的3,000万元、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得利斯食品及子公司吉林得利斯分别使用3,000万元和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次合计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且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得利斯食品及子公司吉林得利斯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任何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且承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任何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得利斯食品及子公司吉林得利斯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核查,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孙振、张荣石同意得利斯食品及其子公司吉林得利斯分别使用3,000万元和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1-013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6月10日上午9: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1年5月25日以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和平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募集资金项目闲置的3,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在6个月内偿还。同时,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若募投项目需要进行资金支付,公司将及时予以归还。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同意将《吉林得利斯年生产8,000吨高档肉制品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吉林得利斯流动资金,并在6个月内偿还。同时,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若募投项目需要进行资金支付,公司将及时予以归还。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1-01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6月10日下午14: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11年5月25日以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臧辉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同意将募集资金项目中闲置的3,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在6个月内偿还。同时,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若募投项目需要进行资金支付,公司将及时予以归还。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同意将《吉林得利斯年生产8,000吨高档肉制品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吉林得利斯流动资金,并在6个月内偿还。同时,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若募投项目需要进行资金支付,公司将及时予以归还。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