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公司不敢乱动小股东“奶酪”
⊙记者 阮晓琴 ○编辑 祝建华
昨天,*ST广夏公布了酝酿多时的重组计划。其中股东权益调整方案的股权让渡比例为:第一大股东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让渡70%,其余股东持股数量50万股以上的部分让渡18%,50万股以下的部分让渡12%。中小股东平均让渡14.6%。对于权益调整方案,*ST广夏将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ST广夏是*ST创智之后,第三家就权益调整方案为中小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企业。与不提供网络投票的破产重整企业相比,新的游戏规则下,方案对中小股东让渡股权的比例明显少了。比如:*ST创智第一个股权调整方案在网络投票中失利后,将中小股东让渡股权的比例全部削减10%,如原拟让渡所持股权30%的,新方案中将让渡20%,致中小股东让渡股权比例降为15%至20%;*ST方向一步到位,重整方案中小股东让渡10%;*ST 广夏中小股东平均让渡14.6%。
没有实行网络投票以前,部分重整方案对中小股东所持股权有较大调整,如:ST宝硕流通股股东根据持股数量不同,让渡10%至40%;*ST华源全体股东先将总股本缩减25%,然后除第一大股东外的中小股东让渡24%股权;*ST九发小股东让渡30%……
据悉,*ST创智首开网络投票先河,或是因为中小股东不断施压。此后推出破产重整的企业,均提供网络投票。对于*ST公司来说,如果大股东所持股份占比不高,为了重整能够顺利通过股东大会这一关,重整方案必须照顾到中小股东利益。
一般来说,破产重整企业中小股东所让渡的股权主要用去偿债。中小股东让渡股权少了,用于偿债的股份就少了,或者大股东就得多掏股权。于是,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就易起矛盾。*ST方向体现的是债权人与管理人之间的矛盾,该公司重整方案两次被债权人否决,若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仍然没有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推进重整只能选择强裁。但业内看来,强裁不是上佳选择。对于*ST广夏大股东浙江长金让渡70%股权,公司解释称,浙江长金取得公司股份的过程中严重违约,且支付股份对价款不足一半,导致公司债务负担大幅增加;同时,其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公司经营现状负有主要责任。
*ST方向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还未举行、*ST广夏重整计划刚出炉,它们的结局尚难预料。
重组各方中介对于提供网络投票前后对中小股东投票的态度变化感觉最为明显。破产法专家、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郑志斌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网络投票本身是对的,但因此而不敢动中小股东的奶酪,对整个破产重整制度是很危险的。因为破产重整公司是资不抵债公司,按财产处置序列,债权人利益应该高于股东利益,重整时债权人减债很多,而股东损失很小,是不对的。另外,对于推进重整的企业来说,重整计划中应该尽可能地公布未来重整方,以让中小股东看到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