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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强
    2011-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张欢 ○编辑 刘玉凤

      证券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强

    报告提醒关注创业板高估值和私募潜在风险

      ⊙记者 张欢 ○编辑 刘玉凤

      

      央行昨日发布的《2011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指出,2010年A股估值总体合理,证券公司各项风控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全行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强。报告同时也提醒,创业板高估值和私募潜在风险值得关注。

      报告指出,证券公司全行业流动性充足,负债水平较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强。从收入构成看,经纪业务仍然是证券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比重高达56.77%,但与去年同期相比,经纪业务收入占比下降了12 个百分点,证券公司靠单一经纪业务盈利的状况有所改善。

      报告称,创业板公司的高市盈率通常可以用企业的高成长性来解释,但2010 年上半年的财务数据并不支持这一点。2010 年上半年,117 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34. 35 亿元, 扣除不具可比性的12 家创业板公司, 105 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25.75%,与创业板上市公司2009 年47.04% 的增幅相比出现较大下滑,也低于全部A 股上市公司2010 年上半年46.48% 的净利润增幅。

      从创业板上市公司2010 年上半年净利润的增幅分布来看,增幅在30% 以下的公司有61 家,占比高达58.1%。由于创业板公司经营具有较高的波动性,业绩增速下滑的现象还有待进一步观察,但创业板高估值的问题值得关注。

      报告也强调了私募领域的潜在风险。近年来我国各种形式的私募基金发展很快,主要以民间私募基金和阳光私募基金两种形式存在。民间私募基金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尚未纳入监管范围,容易滋生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投资者与管理人之间产生纠纷时,当事人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阳光私募基金虽较民间私募基金规范和透明, 但规模较小,大量民间私募基金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容易加大金融体系风险。此外,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计划、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等理财产品发展迅速,但上述各类理财产品法律基础不统一,监管要求差异大,存在监管交叉和监管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