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转让两发电厂股权
受让对象锁定国有煤企
受让对象锁定国有煤企
2011-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见习记者 朱方舟 ○编辑 祝建华
⊙见习记者 朱方舟 ○编辑 祝建华
为促进煤电联营,开拓上游产业链,中国电力拟将旗下两电厂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大型国有煤炭生产企业。
中国电力昨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大别山发电的42%股权和平圩第二发电的25%股权,挂牌价格分别为3.94亿元及3.5亿元。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受让上述两个标的。资料显示,转让前中国电力分别持大别山发电及平圩第二发电93%及100%的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电力对该两项股权的意向受让方均做出了限制:意向受让方须是年产量5000万吨以上,且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运营50年以上的大型国有煤炭上产企业;且须连续三年盈利等。交易条件还包括:受让方须以区域最优惠电煤价格向大别山发电供应每年所需燃煤量的50%、向平圩第一发电及第二发电供应每年所需燃煤量700万吨以上等。从以上条件不难看出,转让上述股权不仅可以帮助中国电力回笼资金,而且可解决公司上游产业链问题,形成稳定的供求关系。而据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年产煤炭5000万吨以上的煤企不足10家。
中国电力6月13日曾就股权转让一事公告称,鉴于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公司推进煤电联营有利于保障燃料供应、分摊经营分先,提高公司及相关地区发电厂的现有长远盈利能力。